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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招考网(黄冈招考网审核公告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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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冈公务员好考吗

1、黄冈公务员不好考。2021年2月22日16:00,黄冈公务员考试最高竞争比达46:1,招录岗位为红安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岗1(职位代码:14230202006004011),该岗位仅招3人,报考人数248人,已审核通过137人,昨天也是稳居榜首。黄州区司法局从昨天的第三名逆袭至第二名。

黄冈招考网(黄冈招考网审核公告2023)

2、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3、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4、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5、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

6、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7、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8、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二、黄冈中考成绩什么时间公布2022

2022年黄冈中考成绩公布时间:7月3日公布成绩(已公布),7月4日进行分数复查。

根据黄冈市2022年中考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6月22日-7月3日进行答题卡扫描、阅卷、分数合成、公布成绩。

全市实行统一网上评卷,继续采取“集中扫描、分点评阅”的方式进行。由市招考院具体组织,市、县教研部门和相关学校支持配合。

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考生可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本人中考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查询成绩,也可在黄冈市教育局网站、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1、填报中考志愿最重要的是“量分填报”。比如,总成绩比较低,又选报的是“热门”学校,志愿就有可能落空;如果考生感觉自己的成绩不错,都挤报某一所学校,志愿也很可能落空。

2、填报志愿,不要跟风。不要不分情况的,一律选择名校。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的,就尽量不要选择择校。

3、要根据往年学生填报志愿的总体情况填报志愿,报考示范性高中的学生比例比较平均,如果第一志愿报不好,第二志愿也很可能落空。

统一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统招录取时,计算机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考生进行录取,排序在前的考生志愿没处理完,不会处理下一个考生的志愿。对一个考生来说,录取顺序是从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至第八志愿第二专业依次检索,直到被某一个符合条件的志愿学校(专业)录取。该考生被录取或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时才转向处理下一个考生操作。

三、2022年黄冈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黄冈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黄冈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冈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考生类型包含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及中职技能高考本科文理综合类等。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黄冈师范学院,国标代码为10514,法人代表为陈向军。

第五条 学校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全国宜居城市,“魅力中国城”——湖北省黄冈市,交通十分便捷,武冈城际铁路半小时内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为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四年制本科。

第七条 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公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听取审议招生工作事宜;对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招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

第九条 招生与就业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由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即把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按照各省(市、区)招办投档综合分排序执行。

第十五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循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试行专业大类招生,按专业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各教学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学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及《黄冈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投档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执行,详情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可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助学金的人数可达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

第二十六条 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因办理手续便捷,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设有阳光助学基金、大学生创业基金、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获得资助。

第二十八条 考生入学后依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部门为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学校通过黄冈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gnu.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gnu.edu.cn/)、黄冈师范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招生公示栏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等。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传真:0713-8616617 邮政编码:438000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授权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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