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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信息网(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信息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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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1、山东省财政厅内设19个职能处室和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处(挂省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牌子)、法规处、税政处、预算处、国库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金融与国际合作处(挂省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牌子)、基层财政管理处、会计处、行政事业资产处(挂省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监督检查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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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任务: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厅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厅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综合处(省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

4、主要任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规章制度。

5、法规处主要任务: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组织拟订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6、税政处主要任务: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省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拟订省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地方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7、主要任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省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省对市、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负责直接管理纳入改革范围的县(市)财政工作;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8、主要任务: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省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省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兑付有关工作。

9、主要任务:拟订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拟订年度省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审核,采购方式审批;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投诉处理、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与业务指导等工作。

10、主要任务: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境)外机构人员生活待遇标准,参与拟订监狱、劳教等系统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11、主要任务: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12、主要任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13、主要任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4、金融与国际合作处(省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

15、主要任务: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我省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16、主要任务: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省“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

17、主要任务: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8、行政事业资产处(省清产核资办公室)

19、主要任务: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20、主要任务: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与指导财政检查办事处业务工作。

21、主要任务: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

22、主要任务:拟订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3、主要任务: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4、主要任务: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5、主要任务: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厅党组、纪检组的部署,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山东会计信息网入口是什么

1、山东会计信息网入口是http://www.sdkjxxw.cn/,山东会计信息网是山东省财政厅会计门户网站,由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主办,是省财政厅会计处在互联网上发布会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

2、山东会计信息网内设“通知公告”、“财会信息”、“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考试管理”、“人才培养”等专栏;“初级专业资格考试”、“中级专业资格考试”、“高级专业资格考试”“会计诚信管理平台”四大会计服务,以及“省会计学会培训报名系统”。

3、山东会计信息网各专栏的设置,主要用于发布当地财政工作开展的最新信息;会计准则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示信息;会计考试最新通知;高端会计人才培训通知。

4、“初级专业资格考试”、“中级专业资格考试”和“高级专业资格考试”功能,主要为会计考试人员提供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以及证书办理的服务。

5、“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主要为会计人员提供信息采集、信息查询、信息变更的服务,会计人员使用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山东省会计诚信平台”,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或查询或变更工作即可。

6、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什么山东中级会计师报名入口是什么

三、2022年山东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东省财政厅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山东会计继续教育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录方式为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2022年山东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

2022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

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好了,关于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信息网和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信息网官网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