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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产税(上海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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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

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相关内容如下: 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因而,上海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乘以新购房单价乘以70%乘以税率。《房产税征收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上海房地产税(上海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2023年)

二、今天开始的上海市房地产税怎么收的

上海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昨晚就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政策作解读。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答: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问:新购住房的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答: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问: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居民家庭规定为: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应税住房计税依据确定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问:对本市居民家庭的应税住房征收房产税的面积如何计算?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扣除。即,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将另行制定。

答: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部分个人应税住房给予税收优惠。

1、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答: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答: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问:房产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答: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问: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房产税试点征收的财政收入,将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问:新购住房时,购房人如何进行房产税征免认定?

答: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对于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三、上海房产增值税怎么计算

个人出售住房根据住房的性质及出售人持有住房的年限确认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其中,住房分为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持有年限以2年作为分界线,增值税税率有所不同。上海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税率标准:

1、普通住宅。若不满2年,则按照全额(核定价格)÷1.05×(5%+0.55%)征收,其中5%为增值税率,0.55%为附加税率;满2年,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

2、非普通住宅。若不满2年,则按照全额(核定价格)÷1.05×(5%+0.55%)征收,其中5%为增值税率,0.55%为附加税率;满2年,按照差额(税务核定价-购入价)÷1.05×(5%+0.55%)征收。

3、在上海,部分区县(闵行、奉贤、青浦、松江、南汇)的增值税附加税税率为0. 45%。征收标准为(全额÷1.05)×(5%+0. 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出售人持有住房年限的起算点为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与契税完税证明所载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计算终点为出售人与买受人签订交易中心网络备案示范合同之日。

关于上海房地产税,上海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2023年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