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机关指定的各项税收制度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组织实施地方税和省政府制定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地方税收年度计划;对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在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减免报批等具体事项。
4、负责系统税务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5、协助省局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副处级和正副科级干部;管理系统经费。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查处;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7、负责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税法宣传和税收理论研究。
8、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哈尔滨群力地税局在哪有什么公交车
1、道里区地税局(群力属于道里区管辖)
2、地址:哈市道里区经纬十道街15号
3、哈尔滨市道里区地税局附近的公交车站及可乘坐的公交车班次有
哈尔滨市道里区地税局附近的公交车站的位置示意图:
4、哈尔滨市道里区地税局附近的公交车站的位置示意图:
三、哈尔滨税务局咨询电话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税和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合适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如下:
1、税法的概念,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2、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3、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
4、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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