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倒楼事故的事件概述
1、时间: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
2、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
3、事件: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倒塌,造成作业人员肖德坤逃生不及,被压窒息死亡。
4、伤亡:造成一名施工人员死亡,无其他人员受伤
5、原因:堆土和基坑为“事故直接技术原因”
6、施工单位: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设计单位:浙江当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业主单位: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当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建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二、上海倒楼事故的事件背后
在人们诸多存疑中,最大的疑问仍在于房地产市场盘根错节的官商利益链。然而,直到7月28日新闻发布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对这一深层原因仍然未予积极回应,反而抛出了“梅都房产公司18名股东都不是公务员”的材料,以示没有官商勾结的前提。其实,这在旁观者看来是再清楚不过的问题,不容置疑。因为,退一万步讲,即使真如新闻发布会所说,这些股东没有一个是公务员,也难以抹去这家梅都房地产股东们与官方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起被建筑专家称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重大事故背后,并非只是某些人的“无知无畏”,在“大楼两侧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移位”这一充满技术含量的语言背后,也还有着其他非技术因素的更为深层的原因。
考察上海倒楼事件,或许需要放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之下才能看得更清。
进入21世纪以来,上海房地产以“大跃进”速度高速发展,地价随着楼价的飚升而疯涨。其中一个重大变化,即是上海外环线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大幅升值。其原因有三;一是市中心区域存量土地几乎消化殆尽,人们眼光不得不转向外围;其二,政府为了平抑地价,也为了转移中心区域的居民,主动增大外环线周边地块的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量;其三,恰在同时政府大力推行土地公开招投标政策,加大了土地竞争的激烈程度。当然,在其背后,是上海经济发展同时日益增长的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之手的推动。可以为此现象作一佐证的是,今年7月23日刚刚诞生了上海新的“地王”,已将楼面地价抬高到了14499元/平方米,溢价逾200%。这一新“地王”并非产生在市中心区域,而是在郊区青浦区的赵巷镇,一个比闵行区梅陇镇离市中心还远的地方。
上海城乡结合部土地的这种升值,或者用老百姓的话说,土地大大地值钱了的状况,好比天上掉下了大大的馅饼,让那些“先知先觉”者、“近水楼台”者无不心动。上海没有诸如石油、煤炭之类的自然资源,土地便成了许多人掘金的“富矿”,纷纷介入地产市场,其中首当其冲者便是那些国有土地直接掌握者——乡镇一级干部。如果说,上海郊区那些为乡镇干部们掌控的乡镇企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纷纷与市区大厂名厂联营,从生产各种轻工业产品中获利、九十年代纷纷“下海”转制变为私企,“化公为私”,再沾点国家优惠政策,那么进入新世纪后,便出现了一波改制为房地产公司的热浪,至今余波未平。许多乡镇官员或者摇身一变成为房产老板,或者假手他人,通过代理人操控房产经营。一时间,那些没有资质、没有资本、没有资历的“三无”房地产公司充斥近郊房地产市场。他们以各种便利条件先行征地,然后自行开发。倒楼事件的主角——梅都房地产即是典型一例。
梅都房地产是由梅陇镇政府下属三产企业迅豪置业实际投资设立的子公司。股东成员虽然庞杂,却都有着或明或暗的政府背景。据有关媒体披露,截止2006年,上海市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有2437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38家、二级资质企业244家、三级资质企业300家,其余尚无资质的企业1855家。梅都房地产正属于其中无资质企业中的一家。而且,仅就“莲花河畔景苑”这一项目,其自有资金还不到项目投资额的10%,远低于国家规定的35%。然而,就是这样一家“三无企业”,接下了这样一个总面积6万多平米、总投资额1.88亿元、销售额至少在7个多亿的“莲花河畔景苑”项目。而这正是铸成此次倒楼事件悲剧的根本原因所在。然而,其中奥妙何在?有否暗箱操作?尽管相关部门至今未见透露,尽管该镇镇长施宝其在央视记者柴静追问时一口咬定“这是一种误解”,人们从梅陇镇政府、镇征地服务所、迅豪置业、梅都房地产、众欣建筑之间千丝万缕的关联,已经不难猜出当年那个“邀请招标”过程中的种种猫腻。要不是这栋楼那么罕见地、不争气地、又是必然地倒了,隐藏在梅都背后那些或明或暗、亦官亦商的人物仅仅从这个项目,都能个个赚得盆满钵满。因为,已有热心人士为他们计算过了:梅都中标时的总价仅为4600万元,以目前售价每平方米1.5万左右,销售额至少在7个多亿计算,其中的暴利连三年级小学生也算得出了!
在市郊土地价值飞涨的同时,相关规章制度对乡镇干部的制约或许是最为软性的。在中国目前的政体中,镇一级机构是政府系统中最基层的组织,所谓“天高皇帝远”是也。因此,梅陇镇竟然会出现“为了工作需要”而由镇党委书记私下任命一个“镇长助理”,也可以“为了工作需要”而设立一个政府系列中没有的“征地服务所”。这既为乡镇官员们的胡作非为敞开了口子,也为他们的中箭落马提供了可能。近年来,在上海近郊房地产开发中箭倒下的,闵行梅陇的官商们远不是第一家。仅以今年年初两起震动上海的案件为例。
1月份,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的王妙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9700余万元、受贿600余万元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王自1990年代以来先后担任普陀区长征镇镇长、党委书记。检察机关查明,在其任职期间,他在土地转让、项目开发、公司改制、股权转让等过程中大肆敛财,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大量流失。其中,仅与土地转让、开发的事由即有数起,涉及金额2400多万。
3月份,由浦东“农民房产富豪”周小弟买凶杀人案牵出的浦东中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秦金龙因涉嫌侵吞国有资产人民币1.61亿余元一案公开受审。同时受审的还有中祥公司原财务总监丁蓓莉、原党委书记张勇。仅有中专文化的秦金龙原系上海县政府房地管理部门的干部,在上海县和闵行区合并后,秦出任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总经理,因手握大量土地资源而受到开发商“热捧”,据称在上海地产界拥有雄厚根基和相当话语权。2001年4月,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从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的上海中祥(集团)有限公司,秦任法定代表人、总裁。在改制过程中,他将原公司名下多个地块未列入转制资产而私自侵吞,其中的浦东三林懿德地块以每亩25万元低价转让给周小弟。仅此笔交易即侵吞国有资产5439万余元。此案以贪污金额过亿而震动沪上。
这两个案例有着几个共同的关键词:城乡结合部,土地经营、基层官员、贪污受贿。
这两位先官后商、亦官亦商的典型人物,以及梅陇镇倒楼事件中的那些“阙敬德”们,不但具有利用权力攫取利益的极大冲动,而且都自以为聪明地找到了规避规则的办法,让百姓深感可怕!
正如著名时事评论员曹景行点评此次倒楼事件时所说:“最严重的腐败是把权力变成了资本。”梅都公司也好、新长征集团也好、中祥集团也好,仅仅只是种种原因而被放到阳光之下的个案而已,上海滩究竟有多少个“梅都”?多少个“新长征”?多少个“中祥”?上海之“海”究竟有多深?人们以此三案或许仅能窥见一斑。如果相关部门真能以此次倒楼事件为契机,彻查这一上海乃至全国房地产界带有普遍性的官商利益链问题,那么,百姓真的要额手称庆了!
三、上海倒楼事故的事故原因
7月3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领衔、由来自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的14位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专家组关于倒楼事件的调查报告。主要有:
1、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2、倾倒事故发生后,对其它房屋周边的堆土及时采取了卸土、填坑等措施,目前地基和房屋变形稳定,房屋倾倒的隐患已经排除。
3、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建议进一步分析房屋倾倒机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同时对周边房屋进一步检测和监测,确保安全。
在新闻发布会上,专家组组长江欢成院士表示,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第一次堆土施工发生在半年前,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堆土施工发生在6月下旬。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楼房北侧,堆土在6天内即高达10米。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技术总监顾国荣是专家组成员之一。他表示,第二次堆土是造成楼房倒覆的主要原因。“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专家组在经过勘察、检验、复核后认为,倒覆大楼的原勘察报告、原设计结构和大楼所用的PHC管桩都符合规范要求。针对部分桩基是空心水泥管的疑问,江欢成表示,空心桩是很好的桩型,节省材料,垂直承载力很强。同时,从设计角度来说,建筑物通常不依靠桩基来抵抗水平推力。
对于是否因开挖基坑导致楼房倒覆的疑问,专家组成员、上海建工集团高级工程师范庆国表示,在上海的地质条件下可以进行基坑开挖,但土方一定要外运。开挖基坑的案例在上海有几百例,包括上海南京路保护性建筑施工都采用过这种方法。倒覆楼房的施工问题不在于开挖基坑,而在于土方没有外运,造成楼房前后高低差,产生非常大的压力。他还表示,倒覆楼房前方的基坑设计为4.6米,符合规范要求。
对于事故的原因,江欢成还表示,“倒覆事故简单地说就是无知导致无畏,是认识上缺乏科学态度、蛮干。”江欢成甚至表示,“我从业46年来,这种事情还从未听说过,从未见过,这是第一次,我也希望是最后一次。”
7月28日,上海市政府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即如本文开头所述,由市府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在会上通报公布了责任认定及处理情况。这起事故被定性为一起“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的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大楼两侧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移位”,间接原因有六个;土方堆放不当;开挖基坑违规;监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基坑围护桩施工不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定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因而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总计150万,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吊销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其中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追究相关政府官员的责任,其中,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梅都房地产多名股东在镇属事业单位任职情况属实,相关人员必须与单位脱钩;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予以撤销建制,并将对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镇长助理身份属于违规任命;对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将立案调查;对事故涉及的其它问题和相关线索;有关部门将继续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众公布。
至此,上海市政府承诺的“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确交代”,在短短一个月内终于有了个结果。
作为事故处理的尾声,闵行区新闻办于7月31日晚间对外公布,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作为第三方回购欲退房的莲花河畔未倒楼房。万科公司也同时发布了相关通告,表示应梅都公司邀请,作为第三方托管“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建设。
关于本次上海倒楼事件和上海倒楼事件对基础工程重要性的思考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