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不顾大局的表现有哪些
1、当前,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不注意培养大局意识,工作中不能很好地把握大局,有的官僚主义严重,影响了大局;有的形式主义盛行,粉饰了大局;有的权力商品化,破坏了大局;有的人和人关系庸俗化,败坏了大局,从而导致这样那样的问题,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也给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总体工作带来损害。具体来讲,现实中不讲大局的表现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第一,在处理上级和下级关系上,搞自由主义。在一些地方或单位,有的公务员对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学习、不理解、不支持,甚至说三道四,公开反对;对上级、对领导的工作安排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或打折扣地执行;更有甚者,有的不能自觉维护党的权威,散布不满情绪,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访闹事,破坏了一个地方或单位工作大局。不坚决抵制和消除这种思想行为,我们的行政管理就会陷入僵化,政令就不可能畅通,党的领导就会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真空。
3、第二,在处理党的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上,搞利己主义。有些人在其位,不能谋其政,而是私字当头,我字第一,突出的表现就是做官的意识强,做公仆的意识差;管理人的意识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差;追名逐利的意识强,无私奉献的意识差;损公肥私的意识强,公而忘私的意识差。关键时刻,首先想的是自己,是私利,只顾自己吃喝玩乐,不管群众困苦生活;只顾自己荣华富贵,不管群众康乐安危,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背离了党的宗旨,丢掉了公务员的政治本色。利己主义是典型资产阶级思想的表现,不加以抵制和批判,任其滋长,就很可能导致公务员蜕化变质,丧失公务员的先进性,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4、第三,在处理班子和班子成员之间关系上,搞宗派主义、个人主义。一些领导班子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摆不正位置,有的主职独断专行,发号施令,盛气凌人,以个人意见代替集体决定;有的副职对正职不支持、不配合,争位、越位情况时常出现;班子成员互不通气,各行其是,有的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利用职权,搞团伙,拉帮派,封官许愿,对所谓的异己则不遗余力地予以打击排斥;还有的班子成员搞封建主义那一套,互相称兄道弟,交往分亲疏,办事凭哥们义气,拿党性原则做交易,丧失了公务员应具有的资格。
5、第四,在处理全局和局部关系上,搞本位主义。一些地方为了本地本部门的利益,搞地区封锁、部门垄断,或者不让紧缺的产品流向外地,或者不让外地的优质产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对外地产品采取歧视性措施,人为地分割市场。某些带有资源垄断性部门和市场集中度较高的部门搞价格垄断;有些经济职能部门经常出现“三乱”行为,他们把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等同于国家利益,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实际上为本部门本行业牟取利益。
6、为了部门行业利益,他们对同级寸权必争,寸利不让,相互掣肘,甚至自相残杀。凡是利润较大的领域,一哄而上,掺杂兑假,你争我夺,互相使绊,结果是两败俱伤,砸了牌子,失去了市场;制定涉及不同部门、行业的文件,往往因为利益关系,协调起来难度甚大,结果文件虽然出台了,应该解决的问题却解决不了。
7、对下级,不是热情服务,不是积极帮助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多行方便,而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当作部门、单位的“自留地”,使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商品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事乱办事。对外来客商,不讲诚信、不讲原则,招商时好话说尽,招进后能宰就宰。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部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危害很大,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下决心加以扭转。
8、第五,在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上,搞保守主义。保守主义的主要特征就是视野窄,眼界低。一些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平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埋头事务堆,不注意收集外部发展变化的信息,不注意更新知识观念,不注意用先进的科技知识和管理理念指导工作,造成在梳理本地本单位的发展思路时眼光狭隘,判断不确,定位不准。
9、在实际工作中,被眼前的事务缠绕,顾此失彼,回避矛盾,使一些早该解决的问题,一拖再拖,长期得不到解决。看似忙碌,却没能忙到根本上,忙而无效。还有的同志只考虑自己任期内的“政绩”,搞短期行为,急功近利,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结果做出有损于长远利益的事情,教训非常深刻。
10、第六,在处理共性和个性关系上,搞机械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性、共性与特殊性、个性是辩证统一的,前者寓于后者之中,后者通过前者表现出来。然而,有些地方、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指示、部署时,没有很好地运用这一原理,犯了“一刀切”的错误。中央的方针政策具有普遍性,各地各部门的情况千差万别,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本应当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找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既具有坚定的原则性,又要有必要的灵活性。但是有些地方和部门,不看具体条件,不分析、研究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上级指示照抄照转、生搬硬套,搞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其结果只能造成工作无特色,无创造,无成效。以上是现实中不讲大局的主要表现,这些都是同我们提倡的大局意识相悖的,都是开展工作的障碍,是影响我们工作的腐蚀剂。它涣散公务员队伍的斗志,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损害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加以消除。
二、公务员举报领导被打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1、这件事情发生在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院的一名公务员韦某他实名举报这个违章建筑,后来被原科主任吕某殴打致残。韦某跟房东有矛盾,因为自己曾经住过一个单间,也就是一个单身公寓,但是因为租期并没有到,就被房东给赶出去了。换做是我们,我们心里也不高兴,租期没到不给钱还把我们赶走了,心里肯定不舒服。后来韦某从其他的信息了解到这名房东之前,他是一名村支书,他开有一家工厂,而且面积很大,都是属于违章建筑,就通过相应的渠道去举报了这个违章建筑。
2、一开始的时候韦某举报以后,执法局回复说:要让对方限期整改,并且要准备拆除。对于这个消息,韦某非常的开心。但没有想到后期的消息让韦某了解到,对方办了相关的顺延手续,拆不了,而对于韦某来说,违章建筑是不可以补办手续的,必须要进行拆除,跟相关人员吵了起来。这些相关的人员就将这个消息告到了检察院,所以就导致韦某被批评,从而引发了后面的冲突。
3、韦某他还在举报当中明确指出,有人想要让他平息上访的道路,给了他22万元的现金,但是他是检察院工作人员,因为资金来源不明,他就将钱退回去了。其实资金来源不明,很有可能会导致将来被愿望,甚至会被起诉,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不能够解释其巨额资金的来源,那么很有可能就是非法收受贿,会因此而遭遇牢狱之灾,或者说要承受其不利后果。
4、不过从相关的信息报道中可以了解到,对于韦某的眼睛受伤,是否跟吕某和检察院相关人员有直接关系,现在还不能够确定。但是对于有些人说考虑到韦某身体残疾,化解矛盾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就给予他22万元的一个补助,并不是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这个资金其实是由检察院出的,毕竟这个事情也是发生在检察院。
5、在其中韦某也举报过违法建筑的一个问题,但是并没有因为举报就会导致这个违法建筑被拆除,为对方办理了相应的手续,就可以延期延长这违法建筑的存在。正是因为这个事情才导致了后面他们引发的一个冲突,韦某也因为被打这件事情,不断的进行上访,以及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不然义乌就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专门调查这么一件事。
三、公务员称被殴打致残,上司做出了怎样的回应
1、近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原公务员韦潇潇实名举报,由于其举报违章建筑,因此被原科主任吕浩铭殴打致残,并且,上访维权民警为了平息此事,还给了他22万元现金,但韦潇潇考虑到此钱来路不明,因此将钱退回。但上司却回应称,他才是被打的那个。
2、义乌市公安局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目前已有的证据来看,吕浩铭故意殴打韦潇潇的可能性已被排除,韦潇潇眼部受伤可能是检察院相关人员在造成的。韦潇潇本身身体存在残疾,因此,考虑到其个人诉求,他们多次与韦潇潇进行沟通,希望能够化解矛盾,并且给予其22万元的补助。而且由于此事发生在检察院,因此该费用由检察院出。
3、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韦潇潇此次事件展开调查,任何违法乱纪的人员都将被依法依规处理。
4、韦潇潇出生于陕西韩城人,毕业后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顺利入职义乌市检察院,现在就职于义乌市后宅街道。
5、韦潇潇说,这一切的导火索是他和房东的矛盾。入职后,为了上班方便,他在检察院附近租了一间公寓,签订合同时约定的租期为一年。但是,租期还没到一年,房东就要把他赶出去,而且不肯赔偿其违约金、搬家费等各种费用,他找到房东与其进行理论,在这一过程中,他与房东发生了肢体冲突,他的右眼被房东打伤,但后来到医院后无法鉴定伤情,因此房东赔偿其5000元,两人和解。
6、但是调解后,韦潇潇的心里依然没有放下此事,他记得之前房东说过他是村支书,并且与村主任一起开了一家工厂。因此,韦潇潇去看了看那家工厂,却发现该工厂存在大面积违章建筑,因此他通过合理渠道对这一违建进行了实名举报。
7、韦潇潇说,当时举报后,执法局的回复是会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并且准备拆除,他刚开始对于这个结果还比较满意的,但之后他却得知,由于该建筑属于临期建筑超期,街道也已经办理了相关的顺延手续,因此无法拆除。但韦潇潇认为临时建筑超期是不可以补办手续的,因此和街道工作人员吵起来了。
8、后来,副检察长和主任吕浩铭把韦潇潇叫到办公室,对他进行了批评,还让副主任吴国华检查他的电脑和手机。但是在检查过程中,韦潇潇发现他们在看自己的聊天记录,认为这是侵犯其隐私权,就冲上去抢手机。吕浩铭把他推到墙上,还冲他的左眼打了几拳。韦潇潇的左眼本身就有先天性疾病,视网膜容易脱落,此次被打后,他的左眼基本上已经失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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