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职业资格证书
『壹』 08年福建省人事厅签发的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不到,要怎么认证

你自己考的什么职业资格证你应该知道!关于查号码之事,只要有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姓名,这三个条件,你只需要输入任意两个,都可以查到你的证书信息的,查不到,就说明有问题,或是估计还没有给你登录上去。必要时,可以与当地劳动部门职业资格指导中心查询,一定会有结果的!有的地方还没有与全国联网,不是什么资格证都可以在全国统一查询网查到的!
『贰』福建哪里可以考初级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业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由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它是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涉外劳动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范围内通用。
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从事或准备从事健身教练工作的人员。
1.初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授课400小时以上。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2.中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授课达1500节。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有一年健身教练实际工作经验者。
(4)取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高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指导师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叁』职业资格鉴定全国统一鉴定和全省统一鉴定时间不同,福建省到底按照什么时间进行考试呢
国家职来业资格,一般来说人力资源管源理师各级、理财规划师各级、心理咨询师各级等一些职业资格为全国统考,全国各省考试时间是一致的。公共营养师各级、培训师各级和秘书的一些级别,国家是下放给各省组织的,各省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时间和适当次数考试鉴定。
『肆』怎样查询福建省建设工程二级临时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是从项目经理证转过来的,所以二级临时只有注册证没有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查询请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查询。
『伍』福建省人力资源三级怎么报名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目前发现部分报考点的报名数据中没有包含补考综合评审的考生,
待到笔试成绩公布后再提交。因本次统考采用的是在线平台报名,一旦部中心设定的截止日期到期,
系统无法再补录任何一名考生,请各报考点一定要在4月15日前将欲补考本次统考论文评审及论文答辩的考生信息录入系统。逾期没有申报,
造成考生无法参加论文答辩的,由各报考点自行负责。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②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④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⑤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⑥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⑦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楼主专科毕业满三年的话是符合报考条件的,你可以登录当地的人社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应该是10月中旬
『柒』请问福建省如何报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该证书是否已经取消
关于考试报名,你可以登录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了解下。福建好像不组织新考试了,只9月底组织一次补考。
另外,这个证书不是取消,而是人社部不再组织考试了
『捌』福建省电工职业资格证怎么查询
『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有官网吗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专询。属
也可以直接在微信城市服务中进行,操作方式如下:
1、打开手机微信并登陆,点击在“我”界面。
二、福建省级见习基地由人事厅什么部门负责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闽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省属人才中介机构: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省各地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规范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人事部等六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要求,我厅制定了《福建省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六年八月十六日福建省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省各地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规范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人事部等六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人事厅负责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各设区市、县(市、区)人事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建立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目的是发挥省级就业见习基地在促进我省生源的毕业生充分就业,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方面的示范作用。同时,为用人单位深入考察了解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和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第四条省级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应坚持学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互惠互利、各方受益”的原则,坚持政府管理,见习基地、学校和毕业生三方自愿协作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第五条确定为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条件(一)见习基地依托的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并有长期合作的积极性。见习单位的员工一般不少于300人,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30个,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酌情适当放宽。??(二)见习基地依托单位要具有一定的见习场所(岗位),能满足相关实践教学的需求,并有相对稳定的见习指导及辅助人员。(三)见习基地依托单位要有组织科(教)研、产品研发和生产技术活动的能力。(四)见习基地必须建立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包括对见习学员的管理、生活补贴发放、见习情况考核及鉴定等。(五)见习基地必须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代表性,有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较强能力。第六条申请省级基地须提交的材料(一)《福建省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三)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岗位需求;(四)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指导师资队伍的相关材料;(五)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管理制度。第七条省级基地的申报程序省人事厅联系的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省人事厅申报;其他用人单位向所在地设区市或县(市、区)人事部门申请,经设区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第八条经省人事厅审核合格的,由省人事厅正式行文批准设立福建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并授牌。第九条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职责(一)根据省人事厅下达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计划或与省属大中专院校直接商定的毕业生见习计划,安排毕业生见习,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二)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见习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工作。(三)负责落实见习毕业生生活补贴、见习指导老师指导费及发放工作。(四)负责做好毕业生见习考核和鉴定工作,出具毕业生见习鉴定意见(见附件二);负责安排或推荐见习合格的毕业生就业。(五)可获得省人事厅颁发的“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牌匾。(六)可优先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获得所需毕业生的信息。(七)可获得政府有关部门为基地设定的公共财政补贴。(八)开展就业见习活动成效突出的有获得表彰的权利。第十条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一)见习基地、学校和见习毕业生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见习活动:一是由学校与见习基地联系集体报名,学校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书(见附件三);二是学生持学生证或毕业证等材料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学生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书(见附件四);三是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见习供需见面会,学生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书。(二)见习基地应负责安排见习毕业生见习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基地应为毕业生作出见习考核鉴定,向学校及基地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反馈当年见习活动情况。(三)见习基地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每年应向省人事厅书面报告见习基地的工作开展情况。(四)省人事厅会同省级就业见习基地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每两年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资格进行复核。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就业见习任务的取缔其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资格。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第十三条各设区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见习基地管理的具体办法。附件一:福建省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二:毕业生见习鉴定意见兹有学校(专业)同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其考核结果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次。主要表现:(约200字)特此证明。省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盖章)年月日??附件三: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与大中专院校协议书甲方:——(学校)乙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是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见习使毕业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经验,适应实际工作,为用人单位深入了解考察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为保证毕业生见习基地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需求组织学生到乙方见习,向乙方提供见习学生的实际情况。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学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3、向见习基地所在人事部门反馈见习开展的真实情况。 4、协助乙方处理学生见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的问题。 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二、乙方职责: 1、负责制定见习规章,明确对见习学生的具体要求。 2、负责对见习学生的工作、学习、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见习结束后,由乙方对见习学生进行见习鉴定,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毕业生见习情况和效果。 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四: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与见习毕业生协议书甲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乙方:(毕业生)学校学历——专业毕业时间——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乙方等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二、见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五、协议解除: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1、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七、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甲方(盖章):乙方: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三、福建省公务员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试行)》和《福建省人事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制定《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局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推进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本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涉及人事工作的主要信息:
2.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人事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依据、程序、期限及办理情况;
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8.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应当公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见《福建省人事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福建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公布。
1.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通过省政府公报以及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在本局档案室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有关信息公开的其他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登入本局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本局档案室查阅获得人事政府信息;
3.可以从省政府公报以及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获取人事政府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生产、生活、工作等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本厅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本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本局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福建省公务员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本局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从本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者向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递交。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应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财政、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本人申请、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