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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务员改革(深圳公务员改革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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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改革的原因是,现有的公务员任命和升迁模式已无法满足选贤任能和培养人才之需,这项改革的实施,能够淡化官本位、打破铁饭碗,让公务员队伍更专业、更高效、更廉洁。现有公务员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必须进行改革,这早已是共识,但多年来地方政府在改革上进行的探索,大都是从局部的某一个环节上进行突破,但选择哪个环节却非常关键,如果选得不好,改革就很难深入下去,许多改革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原因就在这里。深圳的探索精神值得赞赏,但改革能否奏效有待观察。笔者认为,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应该从以下环节着手。首先是从减少公务员的数量开始。据2006年2月9日《北京晚报》报道,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完成的《中国居民评价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务报告》显示,近七成的民众认为目前政府公务员的总量应该减少。据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王健介绍,中国财政供养人员(包括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数量为4000多万人。按照公务员与GDP的比例指标来看,我国公务员数量大大超出发达国家。想想看,我国公务员这么多,如果十分之一的人想升迁,竞争就会异常激烈,在此情况下,分类管理制度的改革很难承担起淡化官本位的重任。其次是要大幅减少公务员中的官员数量。现有公务员中有多少官员?很难找到权威的统计数字,但许多人都有这样的阅历:即使在县级政府的这个局那个局,一般都有10个左右甚至更多的副局长,加上调研员、中层的股级正副职干部,数量可达30个以上,几乎每五个人就有一个官员,他们不但耗费着巨大的财政收入,而且使所有的重要岗位都人满为患,他们哪有动力去选贤任能?谁会去重视培养人才?再次是要铲除导致公务员腐败的制度土壤。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因腐败而落马的官员不是小数字,其中不乏厅级、部级官员。对于这种状况,必须在创新反腐制度上进行改革,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所起的作用则很有限。比如在摘掉部分人的“官帽”、打破一部分人的“铁饭碗”时,我们用什么办法来保障其公正公平?如果公正公平没有保障,“让公务员队伍更专业、更高效、更廉洁”的目标怎能实现呢?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深圳公务员改革(深圳公务员改革最新消息)

二、公务员分类改革后将有哪些改变

为什么要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

一是改变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单一化”的现状。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这700多万公务员挤一座“独木桥”——“当官”,职业发展通道过于单一化。从事专业技术的公务员因按综合管理类大一统管理,职业发展受限,比如公安系统中精于现代刑侦技术的专业人才,海关的检验检疫专业人才,环保中的核辐射检测专业人才,财政的工程造价师,城市管理中的城市规划师等,这些专业人员需要的招不进,来了的干不好,优秀的留不住,直接影响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改变公务员粗放管理的现状。目前所有公务员按照综合类管理,招录、考核、培训、晋升等都是一套管理办法,“千人一卷”“考核一把尺”。大一统的粗放管理导致人不能尽其才,专才不能专用,浪费了人力资源,配置也相当低效。分类是管理的基础,没有科学的分类就没有科学的管理。职位分类管理是吸纳科学管理的理性管理,有效促进了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三是改变一线执法公务员“天花板”低的现状。我国公务员90%是科级以下,对大多数公务员来说,一生当中,只有科、处两档职务晋升台阶,直到退休也“一科难求”。基层一线执法公务员晋升“天花板”低,人数众多,压职压级现象更为严重。由于待遇与职务挂钩,以公安为代表的大量一线执法的公务员待遇始终不高,基层“权钱交易”的执法乱象难以禁止。分类管理有利于加强对一线执法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为基层一线执法公务员打开职业发展空间。

新出台的两个《规定》,明确了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的职位设置、职务序列、职务晋升、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一是划分职位类别。在大一统的现有职位中将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划出。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从原来单一的综合管理类变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个各具特色的职业通道。哪些公务员划到哪个类别,标准是一个关键问题。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被划分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职责的特点是强技术性、低替代性。这意味着中央及地方公安、安全、审计、网信等机关部分内设机构或岗位将被划入专业技术类。这一类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的比重很小,大约30多万人。在制度设计中,增加了专业技术类的职位吸引力,起点更高,天花板也更高。我国公务员共设级别27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从26级起步,比另两类公务员起点高一级;专业技术类一级总监最高能到8级(相当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巡视员),而行政执法类督办才到10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范围是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的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这一支庞大的队伍主要是在基层,全国大约有270万人,占公务员总量比重的1/3,公安、海关、工商、质检、税务、药监、环保等基层执法机关或内设机构将设置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三个职位类别,并不意味着只此三类。随着管理不断科学化、精细化,应对公共事务管理需要,将来还将分化出新的类别。

二是建立全新的职务序列。不再与综合管理类职务名称一样,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建立了独立的职务名称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务层次均为11个层次,但职务名称不一样,专业技术类的职务名称为总监、高级主管、主管、专业技术员。行政执法类的通用职务名称为督办、高级主办、主办、行政执法员。11个职务层次晋升相比之前基层公务员仅两个职务晋升台阶,职业发展空间被打开。11个职务层次每层对应数级,如一级、二级行政执法员每层次对应8级,增加了级别晋升台阶,针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多、天花板低、晋升台阶少的问题,现在职务晋升可以解决级别,职务不晋升也可以晋升级别,一职数级,上下交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如任一级、二级总监和一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配套的《专业技术类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即将出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各自独立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两个《规定》提供了适合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职业发展阶梯,并明确转任其他类公务员需在现类别职位工作满5年,提高了转任的成本,鼓励在同一类别职位专心提高专业能力。

三是建立不同类别的管理制度。分类是基础,不是目的。建立有针对性的符合类别特点的管理制度才能取得实效。两个《规定》包含了分类招考、分类考核、分类培训、分类奖惩的管理思路,比如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重点考察报考者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和运用专业技术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考察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等。再比如,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重点考核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完成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培训也体现分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培训内容侧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侧重职业道德、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试点工作,分类培训将进入探索期。

配套保障,确保公务员分类改革全面入轨

公务员分类改革涉及所有公务员的切身利益,从全国第一个试点市深圳市和国家公安部试点的实地调研情况看,工资配套改革、不同类别的平衡和职数核定至关重要。

工资配套改革能够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但切不可将公务员分类改革等同于提高工资。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套改后工资待遇得到改善,但后续由于考核形式化,任职满年限就提级,激励效果不明显。为了确保公务员分类改革全面入轨,需及时出台配套工资制度。职位分类与薪酬待遇、薪酬待遇与考核挂钩,才能切实保障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效果。

级别是不同类别平衡的标尺,切不可功能虚化。在两个《规定》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较低职务层次增加了级别的台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起点级别设定高一级。级别一方面是公务员职业成长的台阶,另一方面要体现待遇。要实现基层公务员的有效激励和增加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吸引力,需赋予级别实在的经济功能。级别晋升体现在有吸引力的升薪上,住房、医疗、保健等福利待遇与级别挂钩。重视专业技术类应体现在级别对应关系上,做到目标与举措名副其实。

职数核定需符合实际情况,切不可回到“老路”。根据两个《规定》,专业技术类职位设置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管理需要,行政执法类职位设置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职数按公务员职位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在改革试点中,深圳三级“执法员”和“主管”以下职务不设职数限制。但职数放开并没有带来激励,反而增加了改革成本。全国全面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职数核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归职位和客观需要本身。切不可回到领导职数定非领导职数、机构规格定职数的传统办法。

众所周知,世界各国公务员分类制度归纳起来是品位分类制和职位分类制,世界发达国家分类管理正朝着品位和职位分类融合的方向发展。我国公务员分类改革在传统品位制中吸纳职位分类制的优点,顺应了这种趋势。随着两个《规定》出台,我国基本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框架。

三、深圳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

1、从历次机构改革的情况来看,改革能否收到预期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解决好人的问题,机构的优化必须与用人机制的优化相结合,才能真正促成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

2、从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无论是通过招聘,还是军转安置、调任、市外转任等方式进入的,一律实行聘任制。其中,对军转干部安置为聘任制公务员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根据其军龄给予一次性补偿,计入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账户。

3、南方日报讯(记者/叶明华)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圳昨日召开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动员大会。“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思路出台后,社会各界和互联网上反响热烈,改革后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也出现了报名火爆的场面,说明了这项改革是得民心、顺民意的。”省委常委、代市长王荣说。

4、今后所有新进公务员均实施聘任制

5、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城市之一,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就借鉴香港的做法进行公务员分类管理的研究和探索。2006年8月,深圳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安系统进行了专业化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而从2007年1月起,深圳也被原国家人事部确定为开展公务员聘任制试点的城市之一。

6、“深圳本次开展的分类管理改革,覆盖了全市行政机关所有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的所有参公管理人员。”据深圳市常务副市长李锋介绍,在职位分类改革方面,公安系统继续按分类管理的要求深化专业化改革,监狱劳教系统警察按公安模式启动专业化改革。市直10个部门所属执法单位,以及6个行政区和光明、坪山新区所属履行环保、文化、卫生、劳动、城管执法职能的执法单位中所有在编非领导公务员划入行政执法类;区属其它执法单位待区机构改革后再确定是否划入。市气象局气象预警预报处、网络监察处的所有在编非领导公务员划入专业技术类,其他公务员暂按综合管理类管理。

7、据李锋在动员大会上透露,在聘任制公务员改革方面,从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无论是通过招聘,还是军转安置、调任、市外转任等方式进入的,一律实行聘任制。其中,对军转干部安置为聘任制公务员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根据其军龄给予一次性补偿,计入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账户。

8、三大职类“优势不独占,劣势不集中”

9、分类管理改革后,深圳公务员系统正式形成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大职类,由于综合管理的各种待遇仍保持不动,因此仍被认为是“铁饭碗”,而后两者却被网友市民们看作是“瓷饭碗”。然而,李锋昨日在提到三类公务员的“含金量”时提到:“三大职类将实现综合平衡,换句话说就是优势不独占,劣势不集中,让三个职类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吸引力,从而引导公务员分类发展。”

10、据李锋解释,“综合平衡”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总体待遇大体相当。三大职类公务员预期总体待遇平均水平基本类似,进入不同职类干一辈子的总体待遇平均水平差别不大。“这里强调的是总体待遇,也就是各职类所有公务员一辈子待遇总和的平均水平,而不是某几个个体的比较,也不是某个时点待遇的机械比较。”李锋说。

11、二是职业发展前景各具特点。综合管理类实行职数控制,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结构,强调竞争择优,个体发展前景的差异大、不确定性高,最终大部分人将积聚在金字塔的底部(科级);行政执法类在职业发展的大部分时间不受职数限制,靠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晋升,发展前景确定、路径清晰、节奏平缓,大部分人最终发展高度差别不大但快慢有别(基本上都可达到二级执法员以上);专业技术类强调对专业技术的尊重,专业技术水平在职业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专家和技术权威将可能获得优于高官的待遇,但其交流机会相对较少。

12、“分类改革后,三大职类公务员的职务,在工资上可能有一定比较关系,但其本身代表的意义完全不同。”李锋说,综合管理类职务主要体现职责权限和能力的大小;行政执法类职务主要体现在执法职位上的年功积累和业绩情况;专业技术类职务则体现在专业技术职位上的专业水平和考核情况。因此,三大职类的横向比较既不科学,实际意义也不大,应更注重同职类人员发展情况的比较。按照改革方案设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约3至4年可上一级台阶,45岁左右可达到相当于副调研员的工资水平,退休时有30%至60%人员可达到相当于调研员的工资水平。

13、“分类管理为公务员队伍成长开辟了三条阳光大道”

14、“实施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管理改革,不是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今天改还是明天改,是主动改还是被迫改的问题。”王荣说,目前,公务员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社会对公务员的“铁饭碗”、退休待遇等问题诟病很多。无论从国家的部署还是从社会的要求来说,下一步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都必须是公务员自身,而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思路出台后,社会各界和互联网上反响热烈,而改革后举办的首次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考也出现了报名火爆的场面,说明了这项改革是得民心、顺民意的。

15、王荣认为,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从历次机构改革的情况来看,改革能否收到预期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解决好人的问题,机构的优化必须与用人机制的优化相结合,才能真正促成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王荣说,要使政府机构改革实现初衷,收到更大效果,就必须配套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公务员适应新机构、新职能的要求。这就需要按照机构改革的职能设定,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改革,打造一支更加专业、更加高效、更加廉洁的职业公务员队伍,从而更好地履行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16、“分类管理的实施为公务员队伍的成长开辟了三条阳光大道,避免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情况,而且每条道路都有足够的上升空间。”王荣认为,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不仅要着眼于提高公务员个人素质,更要着眼于优化人才结构、理顺执行体系、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执行力。“任何一支有效率的团队,都是各擅其长、通力合作的团队,都是复合型人才与专业型人才组合、管理型人才与业务型人才搭配的团队。就像行舟,光有掌舵者,船无力前行;光有划桨者,前进就失去方向。”王荣说。

17、而针对新进公务员均实行聘任制,打破“铁饭碗”的尝试,王荣则认为,深圳推行此项改革主要是解决公务员的出口问题。“不解决出口问题,其它改革措施都只能触及皮毛,因此改革必须是职位分类与聘任制的结合。”王荣说,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在身份和政治待遇上没有任何差别,都使用行政编制,履行公务员权利义务,在职责权限、能力要求、职务升降等方面执行同样的制度。二者的差别体现在用人方式上,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退休保障制度,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而言,其退出机制更加灵活,单位二次选人和公务员二次择业的自由度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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