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是怎么回事
1、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分别于2016年向原审被告人李玉前及其辩护人和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林合、2019年8月22日向孟瑞红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3、2020年9月2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张林合、李玉前到庭参加诉讼,李玉前的辩护人出庭辩护,原审被告人孟瑞红因下落不明未到庭。
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5、2001年3月21日,时任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李玉前向警方报案,称妻子谢初明和儿子李明昊自3月20日凌晨起神秘失踪,遍寻不见踪影。
6、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某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李玉前提出上诉。
7、2001年11月20日,贵州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
8、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杀人罪,但被改判死缓;孟某红犯包庇罪,仍判8年。李玉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9、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10、2016年,贵州高院启动再审程序,2017年召开庭前会议。
11、2020年9月24日,贵州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
12、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再审宣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二、李玉前杀妻儿案为何重审
1、关于“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大家有关注吗?这起案件已经发生了二十多年了,但是仍然是大家讨论的焦点,因为甚至李玉的岳母也帮着其申请重审,这是为何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在事发前,李玉专门打电话给自己的岳母,询问妻子和儿子是否回到了娘家,因为他们不见了。随后,李玉发动家人和朋友一起帮忙寻找,也张发了寻人启事,但是一直都没有结果。直到没过多久,李玉和他的出轨对象孟瑞红被警方逮捕归案,因为这时李玉的妻子和儿子已经发现被人杀害并分尸了。据孟瑞红交代,死者是被李玉杀害和分尸的,自己帮着李玉焚毁了尸体。案情到这里似乎一切都已经明了了,但是随后李玉当庭翻供,称自己并没有杀害妻儿,并且几个证人的时间也都对不上,而且除了在现场发现了孟瑞红的指纹,其他的作案物证都没有找到,除了李玉的哥哥一直在为弟弟上诉之外,死者的母亲,李玉的岳母也一直在为女婿上诉。
2、因为死者的母亲也认为,案件一直事实不清,真正的杀人凶手或许是其他人。死者的母亲表示,自己也恨女婿的出轨,但是自己更想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让自己的女儿和外孙能够瞑目。整整16年的时间,李玉的岳母都没有停止为他上诉,而且案件重启后经过调查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都对不上,甚至还有证据能够证明,李玉当时并不具备作案的时间。如今这起案件重审宣布休庭,所以这起案件最后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我们目前也不得而知,李玉是否真的是被冤枉的,我们只能够等待法庭的宣判了。
三、贵州杀妻灭子案是怎么回事
1、贵州杀妻灭子案的案件经过如下:
2、2001年3月20日凌晨两三点,李玉前从大光明旅社回到家中。他自称妻子和儿子不见了,并于3月21日下午向巴西分局报案。
3、李玉前此后曾供述称,当发现妻子儿子不在家时,他以为谢初明在和自己怄气,带着儿子去娘家或朋友家了。3月20日凌晨回家时,他没有发现异样,倒头便睡,第二天清早就去上班了。
4、警方的检验报告显示,2001年3月28日晚,技术人员在李玉前卧室门边的墙上提取了两枚血指纹,得出鉴定结论:血指纹为孟瑞红左手中指遗留。此外,李玉前家中的血痕和毛发,经物证检验鉴定,确定为谢初明所留。
5、2001年4月7日,六盘水公安局刑警支队调查报告显示:3月30日,孟瑞红被刑事拘留,押至六盘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突审。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孟瑞红终于交代其在3月20日晚“协助李玉前分尸抛尸”的全过程。4月4日,李玉前被刑事拘留。4月28日,李、孟两人被逮捕。
6、2001年5月24日,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李玉前和孟瑞红。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孟瑞红被控协助毁尸灭迹。检方指控称:
7、自从2000年5月谢初明发现李玉前外面有女人后,夫妻关系恶化,2001年3月20日凌晨,李玉前回家后掐死了谢初明,又用枕头捂死了被惊醒的儿子李明昊(3岁半)。
8、直到当天晚上9时许,李玉前找来孟瑞红,由李动手、孟协助,将母子的尸体肢解,分装在4个编织袋内,孟瑞红用背萝先将谢初明躯干和双下肢背到炼铁高炉,然后再返回将余下的尸体分三次转移到炼铁女单身楼304室(孟瑞红有时住304),然后再用背萝背到高炉。
9、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市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瑞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10、在庭审中,李玉前当庭翻供,称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他说与自己妻子感情很深,没有杀人动机和目的。他把矛头指向孟瑞红,称案发前两人关系已形同水火,他被孟瑞红栽赃陷害,真正的凶手是孟瑞红。
11、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12、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分别于2016年向原审被告人李玉前及其辩护人和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林合、2019年8月22日向孟瑞红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14、2020年9月2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张林合、李玉前到庭参加诉讼,李玉前的辩护人出庭辩护,原审被告人孟瑞红因下落不明未到庭。
15、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16、9月24日17时50分,经过一天的庭审后,贵州省高院宣布再审审理终结,鉴于案情复杂,将另行择期宣判。
17、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贵州“杀妻灭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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