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2、(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4、(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六)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
8、(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十)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11、(十一)承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
12、(十二)负责全市工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3、(十三)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合肥市工商局电话号码
合肥市工商局电话号码为0551-65602652。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规定向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开政府电话等信息: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三、合肥工商局有哪些
局长:李阳联系电话:0551-2666986
2、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牌子)
局长:杨光宇联系电话:0551-335953
1、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局长:曹书升联系电话:0551-5310993
2、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值班室电话:0551-3822160转8111
局长:孙勇联系电话:0551-3821701
3、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分局
局长:姚宏联系电话:0551-4236889
4、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瑶海区分局
局长:吴晓刚联系电话:0551-4695384
5、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庐阳区分局
局长:侯印联系电话:0551-5535110
6、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蜀山区分局
局长:李耀海联系电话:0551-5129079
7、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包河区分局
局长:时雨来联系电话:0551-3358901
8、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隍庙分局
副局长:张其庆联系电话:0551-2651572
9、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鼓楼分局
局长:王南洋联系电话:0551-2671740
10、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坝上街分局
局长:丁军联系电话:0551-469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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