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航六大管理局是哪几个,各管理局下辖哪几个省份
1、中国民航总局下属七个地区管理局,分别为:华北地区管理局、东北地区管理局、华东地区管理局、华南地区管理局、西南地区管理局、西北地区管理局、新疆管理局。

2、截止2015年,各地区管理局管辖的安全监管局(原监管室)如下:
3、华北地区管理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4、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
5、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厦门青岛温州华南地区管理局: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广东深圳桂林三亚
6、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重庆贵州云南丽江西藏自治区管理局(代管)
7、西北地区管理局:陕西甘肃宁夏青海
8、新疆管理局:乌鲁木齐喀什(前身为阿克苏运行办)
9、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或民航局,英文缩写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10、2008年3月,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制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11、2016年12月,中国民航要求客机每15分钟报告飞行位置 2020年实现无缝监控。
12、2017年9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标司副司长朱涛表示。民航局已经修改了相关规定,并制定相应评估方式,允许航空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在航班上使用特定型号的电子设备。
二、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和他们分别管辖的省份有哪些
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为:\r\n华北地区管理局: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北\r\n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吉林、辽宁\r\n中南地区管理局:湖南、湖北、河南、广西、广东、海南\r\n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浙江、山东、江苏、江西、福建、安徽\r\n西南地区管理局:云南、四川、重庆、贵州\r\n西北地区管理局:陕西、宁夏、甘肃、青海\r\n新疆管理局
三、民航总局下属七个管理局是什么
中国民航总局下属七个地区管理局,分别为:华北地区管理局、东北地区管理局、华东地区管理局、华南地区管理局、西南地区管理局、西北地区管理局、新疆管理。
2008年3月23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整合了原交通部、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以及原建设部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并负责管理国家邮政局和新组建的中国民用航空局。
1、研究并提出民航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战略;拟定民航法律、法规草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推进和指导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工作。
2、编制民航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行业实施宏观管理;负责全行业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3、制定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民航行业的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制定航空器飞行事故和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航空器飞行事故。
4、制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对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民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签派人员的资格管理;审批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民用航空卫生工作。
5、制定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适航审查、国籍登记、维修许可审定和维修人员资格管理并持续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局华东地区管理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华东地区管理局待遇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