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气象局.
(1)、历史沿革:前身是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局级),成立于1950年,1988年改名为国家税务局,转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1993年定名为国家税务总局。
(2)、职能上:都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主管机关,拟订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1)、机关属性: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2)、管理方向不同:税务总局负责税费征收,财政部负责部分税费征收同时还承担分配等其他经济管理职责;
(3)、省级及以下领导属性不同:税务局受上级税务局和同级政府共同领导,财政局由当地政府领导
(4)、处罚权力不同:税务局具有直接冻结纳税人即管理对象的银行存款账户等,财政部自身不具有,必须通过法院冻结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2、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8、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9、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10、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11、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3、负责管理中央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中央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中央预决算公开。
4、负责组织起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参加涉外税收谈判,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组织制定免税行业政策和有关管理制度。拟订关税谈判方案,参加有关关税谈判,提出征收特别关税的建议。
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中央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
7、拟订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国务院授权,集中统一履行中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中央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中央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中央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2、承担国务院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代表我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财经组织。
13、负责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5、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的内部机构是怎样设置的如何设置的
1、国家税务总局局内设有下列14个司级行政职能部门:1办公厅。2政策法规司。3货物和劳务税司。4所得税司。5财产和行为税司。6国际税务司(港澳台办公室)。7收入规划核算司。8纳税服务司。9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大企业税收管理司。11稽查局。12财务管理司。13督察内审司。14人事司。
2、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设有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设有教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集中采购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和扬州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国税务出版社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主办。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国家税务总局派驻纪律检查组,监察部在国家税务总局派驻监察局,两个机构合署办公。
三、税收部门规章有哪些
1、问题一: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2、问题二: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哪个部门通过税收部门规章草案经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起草国家税务总局令,经必要的公文处理程序,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务规章,应当送其他部门会签后,由局长和有关部门首长共同署名,并以国家税务总局令予以发布。
3、第一条为规范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本办法。
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务部门规章(以下简称税务规章),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国家税务总局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5、税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规程”、“规则”、“实施细则”、“决定”或“办法”。
6、税务规章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的形式发布。
7、第三条税务规章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职权与职责相统一的原则。税务规章不得溯及既往,但为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权益的特别规定除外。
8、第四条税务规章应当明确制定的依据、宗旨、适用范围、主体、权利义务、具体规范、操作程序、法律责任、施行日期。
9、税务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内容应当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10、第五条税务规章应当分条文书写。
11、如税务规章内容较为复杂,可以根据需要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数字依次表述。
12、第六条总局各司局及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税务规章的,应当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内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报请立项。
13、立项申请中应当对制定税务规章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作出说明。
14、立项申请由政策法规司汇总研究,并据此制定税务规章年度计划,报局务会议批准后执行。
15、税务规章年度计划可以根据执行中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
16、第七条税务规章由主管单位负责起草。税务规章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局长指定的主办单位负责起草,也可以由政策法规司起草。
17、第八条税务规章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征求局内其他单位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
18、税务规章的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切身利益时,起草单位应当将税务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公民或者法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公开举行听证会。
19、第九条起草单位形成税务规章送审稿后,应当连同起草说明、起草过程中所征求的不同意见等有关材料,一并送政策法规司审查。
20、第十条政策法规司应当及时对税务规章送审稿从以下方面进行审:
21、(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22、(二)是否与宪法、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相矛盾或者抵触;
23、(三)是否与其他税务规章协调、衔接;
24、(四)是否就重大问题征求并正确处理有关部门、组织或者个人的意见;
25、政策法规司在审查中发现税务规章送审稿存在重大缺陷的,可以将税务规章送审稿退起草单位修改。
26、政策法规司审查通过后,形成税务规章草案和审查意见,报局务会议审议。
27、问题三:税收规章和税收行政法规各有哪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chinatax.gov/n8136506/index
28、在政策法规栏目下:找到税收法规库,里面有基本法规,再具体分法律、税收规章、行政法规。里面很全的,我就不一一复制了
29、问题四: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是部门规章吗不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部门规章都是以局长令的形式发布,而其他的像公告、国税函、国税发、财税字等都是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很明显部门规章的效力比规范性文件高。
30、税收部门规章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区别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31、问题五:税收地方规章与税收部门规章的区别有什么方法或是技巧区别?如果没有能否把大致的分类分一下?税收地方规章前面有地方名耽,如**省***.。税收部门规章的前面不挂国名,如《税务代理暂行办法》,而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挂国名的办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则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发布,为最上层的国家法规
32、问题六: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是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
33、部门规章的解释: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规章。
34、问题七:下列属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是()下列属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是(c:税收征管法实施条例)。
35、问题八:税收的法律,法规,制度有哪些不对法律的效力大于法规,法规效力大于规章,三者相比,法规的效力最高。
36、问题九:现行税法中属于法律的有哪几部?属于行政法规的有哪几部?法律: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7、其他均为经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与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
38、问题十:7.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机关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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