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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人事网(三门峡市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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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门峡示范区社保局电话

三门峡示范区社保局电话为12333,具体内容如下:

三门峡人事网(三门峡市人才网)

1、“12333智询通”智能服务系统通过对12333电话咨询中心知识库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量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着重突出人机互动“对话”服务方式,实现了网站在线咨询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截至2021年年末,全国12333电话服务全年来电总量约1.5亿次,综合接通率为84.2%;

2、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在民生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不仅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也提供了一个缓解或解决问题的渠道,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阶段。同时,各地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电话咨询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各地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的业务协同、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与12333网站的互动、如何将人事人才服务纳入电话咨询服务范围等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

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西部,建于1957年,是伴随万里黄河第一坝的建设而崛起的一座新兴省辖市。东接洛阳,西临陕西省,南通南阳市,北连山西省,管辖三县(陕县、渑池县、卢氏县)两市(灵宝市、义马市)一区(湖滨区)和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0496平方公里,总人口223万人。三门峡市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对外开放先进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被誉为“天鹅之城”和黄河明珠。近年来,三门峡市依托资源优势,积极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初步形成了以能源、煤化工、铝工业、有色金属深加工和林果业生产加工五大支柱产业为支撑的区域特色经济体系,带动了综合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

马进仓简历:河南新密人,1953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2年5月~1995年6月,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工委委员;1995年6月~2002年1月,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2002年1月~2004年5月,洛阳市地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5月~2007年3月,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7年3月至今,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于2001年在原三门峡市土地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主管三门峡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工作部门。辖渑池县、义马市、湖滨区、陕县、灵宝市、卢氏县6个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建设土地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信访办、执法监察科、地籍测绘科、规划科技科、耕保审批科、土地利用科、矿产资源开发科、储量勘查科、地质环境科、纪检监察室等12个科室和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市矿业开发中心、市地产交易中心及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等4个二级机构。截至2010年底,共有职工114人,大专以上学历达97%。

【土地资源】据2010年度变更调查显示,全市耕地17.70万公顷,园地5.33万公顷,林地53.74万公顷,草地11.22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7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1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7万公顷,其他土地2.61万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全市经储备并备案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7个,新增耕地941.5公顷,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98.2731公顷相抵后,净增耕地643.23公顷,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全面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共建立县(市、区)级档案7套,建立乡级成果档案66套,村级档案1348套。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宣传力度,2010年,三门峡市共投入经费68万元,设立大型宣传标志牌23块,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53块,与村民小组签订责任书10514份,与农户签订责任书304450份。

【土地利用】2010年市本级处置土地56宗,总面积162.682公顷,总成交价款68579.5986万元。其中,“招拍挂”出让17宗,面积55.978公顷,成交价款59029.4794万元,实现纯收益50346.1万元;协议出让11宗,面积28.976公顷,出让价款6886.5392万元;规划变更19宗,面积33.923公顷,补交出让金2663.58万元;划拨土地9宗,总面积43.8043公顷。

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开发市场专项检查等工作,全市共清查闲置土地4宗,面积6.9707公顷;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国有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的六项制度,全市共供应房地产用地197宗,面积703.60公顷,其中出让154宗,面积550.56公顷,收取出让金21.8亿元,其中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120宗,面积458.92公顷,收取出让金20.5亿元。市本级共供应土地41宗,面积110.23公顷,其中出让32宗,面积66.69公顷,出让总成交价款达7.47亿元,比去年同期的5.45亿元相比增长了37%。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全市共报批项目建设用地51个批次,总面积903.093公顷,其中农用地769.3093公顷(耕地555.7169公顷),有效保障了244个省、市联审、联批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土地勘测定界及评估】2010年,三门峡市金土地勘测服务中心累计完成勘界工作371宗,勘测面积1968.48万平方米,形成勘界报告350余套2000余份,绘制宗地图100多宗200余份;并积极配合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个人住宅楼发证工作92栋。

【地籍及测绘管理】2010年,三门峡市本级共受理国有土地登记108宗,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104宗,变更登记4宗;审批个人住房用地分割登记2869户;接待土地登记公开查询100余宗,整理归档地籍档案100余卷,更新图斑200余个。开展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全市29家测绘单位,22家测绘单位通过了复审换证工作,5家测绘单位是新证不需要换,注销2家丁级资质单位。新申请的2家测绘资质单位,1家丙级通过审查证书,另一家丁级资质正在审查受理当中。组织开展了“8.29”测绘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咨询台15个,摆设宣传版面54块,悬挂宣传横幅106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地图市场检查工作,对本市火车站、汽车站、各大宾馆、书店进行了检查,没收“三无”地图册30余本。按规定办理测绘任务备案和测绘成果汇交工作,完成了三门峡市规划局沿黄河景观带1:1000邮码航测成图项目测绘任务备案工作和三门峡市28家测绘单位价值3万元以上测绘任务成果目录汇交工作。组织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2010年本市有4家测绘单位申报的4项工程项目,获得了优质工程奖。参加了国家测绘局“苍穹数码杯”测绘行业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并获得三等奖。

【第二次土地调查】截至2010年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先后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县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与数据建库、城镇地籍调查外业调查、与相邻11个县(市)涉及的160余幅1万余个图斑的接边、2009年统一时点变更调查、全市基本农田上图、国家对该市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与基本农田成果提出问题的整改与完善等阶段性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初,全市6个县(市、区)的66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通过省、市有关专家审查,并于5月26日前全部通过市政府审批。

【矿产资源】本市矿藏资源丰富,已发现矿产地318个,其中大型矿床46处,中型矿床96处。发现矿藏66种,已探明储量的有50种,保有储量居全省前三位的约有31种,已开采利用的27种。黄(黄金)、白(铝土矿)、黑(煤炭)是辖区的三大优势矿产。黄金矿产储量、产量均居全国第二位。有16种矿产居全省之冠(金、锰、铅、锌、锡、锑、钽、铌、锂、铍、铷、硫铁矿、铸型用砂岩、砷、云母、玻璃用砂岩),有9种矿产居第二位(铜、钼、银、钨、磷、压电水晶、熔炼水晶、石膏、石墨),6种矿产居第三位(铝土矿、铁、镓、白云岩、伴生硫、水泥配料及粘土)。截至2010年底,全市在有效期内共有矿产资源勘查登记项目148个(包括部办6个项目),其中,金矿项目33个,铝土矿项目19个,铁矿项目29个,铅锌矿项目33个,重晶石项目1个,煤矿项目3个,银矿项目4个,铜矿项目6个,锑矿项目3个,锰矿项目5个,钼矿项目5个,钒矿项目1个,硫铁项目1个,白云岩项目2个,石煤项目1个,锂矿项目1个,红柱石项目1个。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组织编制了《三门峡市非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并于年底完成了整合任务,整合重点矿区个数为11个,参加整合的矿业权77个,其中采矿权57个、探矿权20个。整合后矿业权减少为47个,其中采矿权37个、探矿权10个;减少采矿权20个,减少35%;减少探矿权10个,减少50%。圆满完成了149个矿山的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287个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考核和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工作。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成效显著,全市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9473.8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1650万元。申报中央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及示范基地建设资金5800万元。完成了463宗矿业权核查工作,按照部、省要求完成了268宗采矿权换证工作。本年度完成市级采矿权延续15个;新立6个;变更5个。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矿业活动专项行动,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等现象进一步遏制。

【地质环境管理】全市新发现的3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明确了监测责任人,发放了35000余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地质环境类项目资金1.3亿元。筛选、上报了灵宝市豫灵镇安头村黄土滑坡等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并纳入2011年省级财政资金治理项目名单。灵宝小秦岭地质公园获得了国家地质公园建设资格,渑池韶山地质公园获得省级地质公园建设资格。由于措施到位,继卢氏县、灵宝市后,湖滨区和义马市分别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

【执法监察】2010年度全市共开展巡查1550余次,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市执法监察支队共开展巡查55次,出动警力137人(次),其中一级巡查区域30次,二级巡查区域25次,到基层乡所巡查20余次。全市发生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11起,其中,违法占地170起,制止170起,总面积715580.83平方米;违法开采341起,取缔341起,立案83起。全年共受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巡查发现、“12336”举报、上级批转、政府批转等)共计74件,其中,“12336”举报案件共计32宗(土地类案件24宗,矿山类案件9宗),处理到位32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自办案件17起,结案17起,结案率达到100%。到现场勘查40余次,追缴罚款147万元,封填非法井口16个,现场勘测定界3次。督促县(市、区)办案件57起,结案54起,结案率达到94.7%。

【信访工作】2010年,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紧紧围绕“破难题、保发展、保红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主要从“围绕一个中心、确保两个到位、抓好三项落实、着力四个重点”四个方面做好此项工作。通过全市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在“两低、两高、两无”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实现了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本市国土资源类信访事项零京访、全年零上访,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下达的年度信访稳定工作责任目标,三门峡国土资源局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分别授予“2010年度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评选为“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先进单位”。2010年,该局共接待群众来访198批394人次,其中集体访19批131人次。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全国、全省和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会议后,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安排部署,从2010年10月份开始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以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体制改革专项行动。

一是坚持把廉政风险点排查作为认真落实“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治理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进仓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抽调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了对“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了土地市场治理、矿业权市场治理等五个专业工作组,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把学习贯穿于整个专项活动的全过程,统一印发了学习笔记本、心得体会本,建立了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二、五为集中学习时间,据统计全系统干部职工人均记学习笔记12000余字,撰写学习心得4篇。为加大宣传力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专题简报13期。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了专项活动网页,开设学习交流、工作动态等专栏,为全系统上下深入学习交流建立了平台。切实提高了系统干部职工对“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掀起了学廉、倡廉的良好氛围。三是围绕“三个层面”全面推进。从个人、部门、组织三个层面,结合从事的岗位、业务和关键工作环节,深入查、用心查、细致查、真正把岗位风险查清、查明、查实。党组成员带头自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以科室为单位,从中层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从正式干部到聘用人员,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隐患,并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实事求是进行风险评估。四是抓好“三个结合”深入排查。为确保廉政风险点排查无死角、无遗漏,本着“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中评、组织审”的原则,采取自查与互找相结合、领导点与群众提相结合、风险查找与完善防范措施相结合的方法,突出以征地供地、农地转用、规划、评估、执法监察、土地和矿山权审批、登记发证、资源项目开发、财务、人事等业务方面为重点,全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行为过程、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严格审核把关,并逐一填表登记,建立了台账,做到了不漏岗、不缺项。五是严格“三个等级”分级管理。按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概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评估确定风险点的定级,并根据腐败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全市国土资源系统123个单位,1037名干部职工,从市局机关科室到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从县(市、区)局机关股室到乡所,从市局领导到乡(站)所一般同志,全员参与,人人查找,针对现行制度、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围绕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九大节点”,深入扎实开展全面四轮排查,单位共查找风险点599个,其中A级183个;B级119个;C级297个。个人共查找风险点3327个,其中A级1017个;B级717个;C级1593个。清理规范性文件203份。复查复审卷宗1192个。基本完成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六是注重实效,边查边改。为把廉政风险点查深、查透、查准,变“风险点”为“安全点”,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从个人自我防控、科室内部防控、单位综合防控3个层面,有计划地研究制定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具体防控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局班子成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收缴礼金和有价证券管理办法》,完善了《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立足“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个环节的廉政风险防线,建立运用廉政“三卡”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或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提醒、告诫、纠错等制度,通过警示提醒卡、警示告诫卡、警示纠错卡的方式,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部。

【荣誉称号】2010年,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产业集聚区分局局长仲兴民被评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卫骁、荆海波获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也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地质找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乔娟芳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三、三门峡市公安局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1、崔保连柏启传刘吉焕杨宗义张玉瑛张炳厚王应清南超民

2、谭鲁生张长廷陈沛林王百敦宋中奎张虎张建鑫

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计划,领导、部署、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4、(二)研究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5、(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组织、监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6、(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

7、(五)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8、(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9、(八)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九)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十)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12、(十一)指导并负责全市劳动教育和收容教育审批工作。承办地方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十二)研究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组织、指导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十三)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5、(十四)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及重要领导和外宾来峡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16、(十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7、(十六)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套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18、(十七)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

19、(十八)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考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0、(十九)拟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21、(二十)指导三门峡市林业公安业务工作。

22、(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3、根据上述职责,三门峡市公安局机关设13个科(部、大队)。

24、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110接处警指挥调度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材料;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和重大警务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负责各项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公安调研、统计、机要保密、档案、史志工作;负责文电的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及文印、接待工作。规格为副县级,下设指挥中心、调研室、机要保密科3个正科级机构。

25、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研究提出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负责警衔日常管理及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青、妇及计划生言工作等。规格为副县级,下设人事科、组教科、直属工作科、老干部科4个正科级机构。

26、负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组织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对民警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人民群众对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控告、举报;定期综合分析、催办信访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负责对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提高公安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工作及队伍建设。规格为副县级,下设廉政室、案件监察室、审计室3个正科级机构。

27、拟定全市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标准;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担负重大警务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绿化、美化、车辆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等事务。

28、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办理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复议、行政诉讼及本局承办案件引起的赔偿案件;承办全市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案件的审批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9、指导检查全市公安控申工作,处理、查办控申信件和上级交办的控申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30、负责全市公安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并实施重大公安宣传活动,协调、联络有关新闻宣传媒体。

31、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和台湾地区人员及本市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外国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和台湾地区人员来峡居留、旅行等的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加入或退出中国国籍的有关工作。

32、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通信组网建设,负责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安通信联络的通畅;规划并组织实施公安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网工作,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33、指导全市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重要领导或外宾来峡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大型集会、重大节庆等的安全警卫工作。

3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业务工作;组织监所系统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斗争,维护正常的监所管理秩序;调整全市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关押场所;监督管理投劳、留所服刑及减刑假释等;强化对关押场所的安全检查,负责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管理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35、(十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36、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查堵有害网上信息,提供犯罪案件证据,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37、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

38、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纪检委(监察室)。电话:2822441—21190

39、指导和参与全市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安全检测、驾驶员考核管理及证牌发放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经费、财务管理和装备器材的计划、分配工作;负责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规格为副县级,下设指挥室、政办室、行财科、法制宣教科(挂事故科牌子)、秩序科、车管所、事故处理大队以及第一至八大队;(其中六、七、八大队负责维护高速公路的交通、治安秩序)等15个正科级单位;行政编制为 103名;人员控制数为170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科教领导职数44名(含副支队长3名)。

40、研究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况,提出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侦查基础业务建设及刑事技术建设,指挥并直接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案件和其他重特大刑事案件;组织疑难案件会诊、预审和移诉工作;组织、协调跨县(市、区)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规格为副县级,下设指挥室及第一至五大队(第五大队挂禁毒大队牌子)等6个正科级单位;行政编制为40名;人员控制数为60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副支队长3名)。

41、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和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协助有关警种和部门做好突发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救援工作;接受110指令先期处置各类案事件;负责市区重点区域的巡逻执勤任务;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机动任务。规格为副县级,下设指挥室、第一至四大队等5个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数为51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副支队长3名)。

42、研究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办理重特大经济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2名。

43、收集危害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重大案件线索,负责全市技术侦察工作;组织、指挥、指导重大案件侦破中的行动技术支援工作。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2名。

44、掌握和研究全市社会治安动向,组织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规定,组织指导派出所业务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直接参与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保安服务业建设;负责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18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3名。

45、掌握社会政治动向,研究拟定对策;负责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现行案、事件的侦破和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打击以宗教为掩护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敌情调研,收集情报信息,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对民族宗教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

46、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警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和生活管理;保障补充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26名,其中:所长、政委各1名,副所长2名。

47、(九)治安拘留所(挂收容教育所牌子)

48、对被裁决治安拘留人员实行看管,并组织参加学习教育和适当的生产劳动;对市区内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起来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进行性病检查和治疗。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所长、政委各1名,副所长1名。

49、(十)公安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

50、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和队伍建设。承担市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1、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规格为正科级,下设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大桥派出所、涧河派出所、文物派出所等5个副科级单位;行政编制为40名,文物派出所单列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52、保障金渠集团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维护规定区域内的治安秩序,查破规定区域内的各种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事)件。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

53、保障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三门峡西火电厂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维护规定区域的治安秩序,查破规定区域内的各种刑事和治安案(事)件。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54、负责湖滨区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规格为正科级,下设政办室、纪检监察室(挂警务督察队牌子)、法制室、安保科、控申科、后勤科、刑警大队、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及东风、湖滨、前进、崤山、涧南、虢国博物馆、崖底、会兴、交口、磁钟、高庙派出所等21个副科级机构和大安派出所1个科员级机构。行政编制为164名,人员控制数为249名;虢国博物馆派出所单列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为:局长、政委各1名(按副县级配备);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38名。

55、(一)三门峡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负责全市民警的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培训、新警岗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编制5名,其中校长、副校长各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56、(二)机动车驾驶员考练中心,负责三门峡市机动车驾驶员各培训学校的管理、考核、发证工作;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负责对各驾校的培训设施、培训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编制10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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