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营业执照年审在哪个网站
1、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2、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3、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4、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5、四:进入后登陆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6、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7、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8、一、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9、二、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10、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11、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12、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13、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14、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15、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16、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17、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二、深圳工商局网站是什么
1、官方网址:http://www.szmqs.gov.cn
2、品牌理念:公平责任效能服务和谐
3、品牌主: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检查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二)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商事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协调督促相关审批许可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依法对商事主体加强监管;组织实施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6、(三)依法承担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以及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7、(四)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8、(五)统筹推进深圳标准建设,牵头制定深圳标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各领域采用国际一流标准,制定更高水平的产品、服务、安全、环保等方面标准,建立健全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深圳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基础和前沿研究,推进深圳标准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深圳标准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依法开展标准化行政管理工作。
三、深圳工商局网的网址是多少
1、http://www.szcredit.com.cn/web/newIndex.aspx
2、(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价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和价格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二)核准市场主体资格。管理工商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三来一补”项目的登记注册,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4、(三)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5、(四)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五)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各种商品展销活动,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秩序。
7、(六)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8、(七)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八)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
10、(九)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广告。
11、(十)监督管理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实施强制清算企业的清算工作。
12、(十一)负责全市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13、(十二)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组织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规范行业价格自律。
14、(十三)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15、(十四)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6、(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处、法制处、财务审计处、企业登记管理处、市场管理处、商标管理处、广告管理处、价格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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