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省地方税务局设12个职能处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的日常行政事务;起草综合性的文稿;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保密保卫、房产、信访、调研、税收宣传、报刊发行、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
开展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地方税政策、法规性文件;组织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汇编工作;参与税收大要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税务行政应诉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税务案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基层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和省以下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工资的管理;负责管理市地税局正、副局长及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县(市、区)地税局局长;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省地税系统开展业务研讨活动;负责省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
组织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省地方税收征管措施、办法;探索、深化全省地方税征管改革,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发票管理和个私集贸税收管理;指导、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下达年度地方税收计划;负责全省重点企业的税收税源监控管理;汇总全省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编制有关报表;负责制订税收计划、会计和统计的有关制度及实施细则;执行、分析全省地方税收计划完成情况;监督税务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各项税务经费的收支管理;负责地方税收票证的管理。
负责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廉政建设的指导、监督,办理反映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来信来访,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办理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全省营业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费)政业务;负责分管税(费)种的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营业税纳税人的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负责全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政业务;负责分管税种的调查研究,制定分管税种的具体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财务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土地增值税、筵席税等地方税的税政业务;负责分管税种的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营业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以及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业务,负责分管税种的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研究解决操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反避税工作。
负责国务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制订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或督促指导办理税务大案、要案的立案和查处,并提出审理意见;指导、协调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负责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联络工作;管理税务举报中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设直属机构4个:
(四)直属稽查分局。 1、信息中心。
二、浙江省税务局电话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税和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合适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如下:
1、税法的概念,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2、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3、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
4、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三、地方税务局是干什么的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因地区不同个别税种与财政部门的农税有所交叉。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你是想问地方单位的会计吗?如果是的话跟楼上的说法,
如果是指企业会计应在地税的工作是:
1、每月15日前申报城建税,外商企业没有,按流转税的7%(县以上的),5%镇(或乡),东莞的还有堤围费,按每月收入计算0.1%(商贸企业为0.05%),2002年以前成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在地税交的,
应该积极向当地税局咨询问题,或是登记网站查询。
这样还不够详细吗?网站上有呀,哪里很清楚,
参考资料:dgds.gov/portal/appmanager/dg/main
应该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吧
税收分鼎类:1、国税征收;2、地税征收;3、国税与地税共享征收。
一、国税征收: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
1、增值税:国税75%,地税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国税与地税按60%与40%比例共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归地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国税,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税。
纳税服务科职责:执行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负责贯彻注册税务师行业政策和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纳税服务科下属的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车购税、工会经费代收、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国税是干什么的?地税又是干什么的,国税与地税的区别在那里?
国税是国家收的税,地税是地方收的税!前者直接交国家财政部,后者只部分交国家财政部,大多交地方财政局
1994年,为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我国对税收管理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配套改革。中央***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菸叶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在部分地区还负责社会保险费及其他一些地方规费的征收。
地税是地方税务局的简称,意即征收的税收归地方***支配。地税主要管理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建筑安装业、文化体育紶、娱乐业等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契税等都由地税负责征收。地税管理的税种较多,大多是小税种。所以地税管理著吃、喝、玩、住、行等人们生活必须的行业。
你好!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地方税务局下设的学校、培训中心等才是事业单位)。
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 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时,将省以下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个别地方地方税务局与财政局合署办公,称为财税局)。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35个,分别为·北京地税·天津地税·河北地税·山西地税·内蒙古地税·辽宁地税·吉林地税·黑龙江地税·上海地税·江苏地税·浙江地税·安徽地税·福建地税·江西地税·山东地税·河南地税·湖北地税·湖南地税·广东地税·广西地税·海南地税·重庆地税·四川地税·贵州地税·云南地税·陕西地税·甘肃地税·青海地税·宁夏地税·新疆地税·大连地税·宁波地税·厦门地税·青岛地税·深圳地税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因地区不同个别税种与财政部门的农税有所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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