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公务员工资调整标准2022
黑龙江公务员工资调整标准明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公务员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附表三),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附表二)。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等待遇。
(二)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
技术工人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项调整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两项。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二个技术职务设置,分别设若干工资档次。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水平高低确定,一个技术等级(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四)。
普通工人仍实行岗位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项调整为岗位工资一项(附表四)。
机关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两年可在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考虑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等因素,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合理界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适当增设津贴类别,合理体现地区之间艰苦边远程度的差异。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区艰苦边远程度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政策性因素,确定实施范围和类别。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实施范围和类别。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资金,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此之前,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岗位津贴项目或调整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地区、部门和单位现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
二、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简介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号。中心现有员工23人,下设四个考务部及报名处、证书发放处、技术部。考试中心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理念,为龙江建设选拔各类优秀人才。 1、承担黑龙江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除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2、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黑龙江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
3、承担全国和黑龙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及发行工作;
4、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
三、研究生报考黑龙江公务员!
一.研究生报考公务员确实要比本科生的选择多一些,因为在黑龙江省的公务员招考中,一些明确写着招考本科生的职位,研究生也可以报名;而一些招考研究生的职位,本科生就不能考了.
二.工资上,研究生会比本科生高.研究生考入黑龙江省的公务员,其试用期工资就比本科生高了,一般转正就是副主任科员了,而本科生转正后一般只是科员,差一个级别.
三.工作后的提升机会是不好说的,因为这还要和你自身的很多条件相结合来看.
四.如果你现在是准备考研究生,将来再考公务员,我建议你还是先考公务员,工作之后再念个在职研究生.如果你现在正在读研究生,你也可以现在就备考公务员考试,可以先以本科专业报考.如果你马上就要毕业了,那么可以考虑考公务员,那确实要比本科生报考优惠多了.
五.具体职位要到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去查询.网址www.hljrstbb.gov.cn。
六.粘贴一些报考公务员的基本常识,你看看吧
黑龙江省招考公务员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200X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东北网、黑龙江信息港以及各招考单位的网站和各市地组织、人事部门的网站进行查询。
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考单位关联系,招考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计划》和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网络报名流程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报名唯一网站是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hljrstbb.gov.cn。该网站为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唯一指定官方网站。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远贫困地区及特殊岗位不足报名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在9月23日前随时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规定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请速与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或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录处、省人事厅考试录用处联系,未联系的,视为放弃报考。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现阶段只考虑前两项特别是第一项即可.
(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一般职位,只考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职位和专业类(B类)职位两种。A类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申论》(A)两科;B类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和《申论》(B)两科,每科各以百分计,总成绩均为200分。
(二)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面试。
通过网上报名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由招考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
(三)筛选原则。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由市(地)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录用审批。各招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县(市、区)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录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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