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宝马撞马自达车祸的后续真相,怎么处理的
2015年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在微博表示,4月1日,曾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6.20”宝马车案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季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被告人王季进长期在南京生活、工作,有多年的驾车经验,故其明知城市主要道路的人流、车流状况,明知交通法规及行驶路段限速,明知其以144.5-195.2km/h的车速长时间在城区主要道路行驶,可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但不采取任何避免事故的措施,仍听之任之、不计后果,直至以限速3.25倍的195.2km/h的车速强闯十字路口红灯,冲进路口正常行驶的车流中,撞毁、撞损多辆车辆,致两人当场死亡。
其行为及其行为反映出来的主观心态,不符合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过失犯罪即交通肇事罪的特征,更符合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故合议庭一致认为,被告人王季进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目击者逯先生介绍,事发石杨路友谊河路口,该路东西方向处于红灯状态。逯先生驾车从该路口经过,听到一声猛烈的撞击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宝马轿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撞上一辆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蓝色马自达轿车。
马自达轿车被撞后车尾部粉碎,车内一男子被甩出六七米,落在了一辆出租车前,男子手臂完全变形。仅剩车头部位的马自达轿车向前飞出十几米,撞上了一辆左转的公交车,一名女子被从车内甩出,倒在道路中间,一动不动。
有路人将一件蓝色外套为这名女子盖上,“可能认为人已经不行了,为了给她留下一些尊严”。
先期赶到的民警喊来120急救车,经医生现场诊断,发现两人已当场死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宝马撞散马自达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南京“6.20”宝马案肇事嫌疑人一审被判11年
二、宝马撞散马自达的事件地点
1、6月20日14点,南京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界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陕西牌照的宝马宝马撞散马自达,随后又依靠巨大的惯性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由于宝马车速度极快,导致马自达轿车内一男一女被撞飞,当场身亡。现场极其惨烈。有目击者称,宝马撞散马自达,宝马车时速高达200km/小时,从视频中看,马自达一瞬间被撕裂,半个车身飞了出去,剩下半个车身撞上了一辆公交车。据警方称,宝马撞散马自达,宝马车主已经排除毒驾和酒驾嫌疑,目前正处于昏迷状态。警方还称,宝马撞散马自达,宝马车是闯了红灯的。
2、另外,被撞的马自达轿车零部件飞出,又殃及正在等红灯的3辆出租车和一辆奔驰轿车。
三、宝马撞散马自达的目击者
1、肇事司机当时闯红灯加速,肇事后一度逃离现场,后被抓获。目击者称当时司机可能涉嫌毒驾,闯红灯时宝马车速近200公里/小时(南京龙虎网报道,有目击者称肇事车辆时速约为120公里/小时)。
2、监控视频显示,当时一辆公交正在左拐,在公交车的右侧,突然白光一闪,一辆白色宝马轿车撞上一辆蓝色轿车后,从公交车头前飞过,被撞的蓝色马自达轿车断成两半,撞在公交车后门上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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