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税改革是什么
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总结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方式,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这一改革有利于维护国家权益,发挥税收的级差调节作用,更好地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资源税部分税目实行从价计征,改革的原因及影响有哪些
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为解决我国资源税存在的从量计征、征税范围窄,税率偏低,难以适应保护自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等问题,自2010年7月1日起,中央决定率先在新疆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试点改革;同年12月1日,又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扩大到西部地区的12个省、区、市;2011年1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实施,标志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全面推开。
但是,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面临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两点:一是资源税由从量计征转为从价计征,是否导致直接增加资源开采企业的税负水平从而抬高资源性产品价格?二是资源税改革后,增加的资源税负会不会通过资源价格向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传导,最终推高社会物价总水平?因此,进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价格影响研究,是我国资源税改革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它直接影响资源税改革的可行性,以及改革的时机、改革的策略选择等具体的政策取舍,并最终关系到改革的成败。
国内部分学者对资源税改革可能产生的宏观经济影响进行了研究。徐晓亮(2011、2012)对资源税税率设置的合理范围进行了定量分析,通过能源CGE模型分析得出,资源税税率提高会导致GDP、总产出、总消费和总出口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总储蓄、总投资和总进口等有较大幅度提高。郭菊娥等(2011)构建了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能源CGE模型,测算出煤炭资源税不同的从价计征税率的经济影响,认为煤炭资源税从价征收虽然会导致GDP减少,但能大幅削减煤炭消费量,并对CPI影响较小。林伯强等(2012)采用动态CGE模型分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模拟结果显示,在5%、7%、12%三种税率情形下,对GDP、就业、出口的冲击均在可承受范围内。
通过文献综述我们发现,现有研究存在明显缺陷,即只是静态地考察资源税改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而没有探讨通过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平抑资源税提高带来的成本推动型价格上涨的可能性。在研究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价格影响时,将考虑伴随技术进步和体制改革引起的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变化特点,从而动态地分析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价格影响。文章结构安排如下:首先,进行资源开采行业税负转嫁能力的理论分析,并引入行业成本传导能力模型,对资源开采行业的税负成本转嫁能力进行定量测算;其次,基于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变化特点分析下游企业对上游资源开采业转嫁资源税税负的消化能力。
三、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1、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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