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大学生村官考试的介绍
河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2013年河北村官考试报名入口

一、选聘数量2013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4123名。其中,石家庄市361名,承德市223名,张家口市291名,秦皇岛市195名,唐山市403名,廊坊市292名,保定市545名,沧州市471名,衡水市468名,邢台市438名,邯郸市436名。二、选聘对象选聘对象为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3年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选聘。三、选聘条件(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3年3月);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也可以参加选聘。(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5)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选聘条件(1)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3年3月)。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也可以参加选聘。(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6)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四、选聘程序1、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3月5日9:00—3月13日17:00,与选调生选拔共用一个报名入口。报考选调生岗位且符合大学生村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可以同时兼报一个设区市的大学生村官岗位。只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表》中“在校期间担任主要职务”一栏填“无”,在“其他资格条件(100字以内)”一栏填“单独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笔试结束后,此类考生的成绩不进入选调生人员成绩排序,只作为本人报考大学生村官的考试成绩。(2)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符合条件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在3月份报名参加选调生考试时,不得在《网上报名表》中选择兼报大学生村官岗位。6月20日—6月26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河北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不参加统一笔试,直接进入各市的资格审查程序。报名和相关表格下载网站均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既报考选调生又报考大学生村官的,不加收报名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发放复习资料。2、笔试笔试时间:4月13日上午。与选调生考试时间一致。笔试内容:与选调生考试内容一致,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笔试考点:以市为单位设考点,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3、资格审查(7月1日—7月30日)7月1日—7月8日,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携带《河北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加盖印章)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市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名单,于7月10日以后,由各市委组织部公布。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办法:各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以市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优先审查录用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在此基础上,其余名额按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其他考生进入审查人员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农村急需的涉农专业毕业生,优先选聘回原籍县任职的毕业生,优先选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现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地审查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暂时不能送达档案的考生,可先进入体检程序。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离校后,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与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联系(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见附件),并提供新的联系通讯方式。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4、体检(8月1日—8月3日)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的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确定。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5、公示(8月5日—8月11日)各市委组织部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以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6、决定聘用(8月15日—8月31日)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市、区),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大学生村官不能分配到城市社区,要优先分配到2013年省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及职务等,各市报省委组织部备案。7、岗前培训(9月15日前)各市委组织部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五、任职方向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也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六、待遇和保障政策1、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2、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3、到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资格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选拔。4、当年服务期满或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可参加每年的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定向招录。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可报名参加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5、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7、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七、管理及服务1、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村。大学生村官要坚持工作在村,必须在任职村参加考核、发展党员,聘期内不得调整任职村,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或长期借调大学生村官。2、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选拔选调生的重要依据。当年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任职期满后,按照《河北省大学生村官续聘、解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续聘或解聘。3、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4、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管理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八、纪律与监督选聘工作必须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6200(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二、河北大学生村官考试科目有哪些
1、河北大学生村官和河北公务员考试科目相同,考试使用同一套试卷
2、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4、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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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北村官一年考几回,什么时候开始报考
河北村官考试一年一次的!今年是报名时间是报名时间: 7月25日9:00—8月3日17:00,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笔试时间是:8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村官考试相对简单的多!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市分设考点,省委组织部选派人员巡视。河北省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433名选聘简章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一、选聘对象选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各市、县2009年及以前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符合要求的也可参加选聘。二、选聘数量2010年,全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433名。其中,石家庄市320名,承德市187名,张家口市800名,秦皇岛市187名,唐山市263名,廊坊市232名,保定市337名,沧州市320名,衡水市257名,邢台市238名,邯郸市292名。三、选聘条件(一)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条件(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0年7月2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3)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二)市县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的报考条件(1)市县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2009年及以前选聘,在“村官”岗位工作,且2009年度考核称职的,本人自愿,经原选聘单位同意。“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必须服务期满。(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0年7月2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5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作风踏实。(6)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四、选聘程序(一)网上报名各类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原则上,河北生源毕业生应报考原籍所在市。省外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报考去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市。报名时间: 7月25日9:00—8月3日17:00,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1)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河北省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2)报名者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信息及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25kb以下)。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会获得由系统提供的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重要的代号,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3)省委组织部对报名者上传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说明理由。(4)报名者上传信息后,可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请在8月11日9:00—8月13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在网上提交的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和考务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发放复习资料。(二)笔试时间:8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市分设考点,省委组织部选派人员巡视。笔试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命题、阅卷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8月24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三)资格复审9月 1日,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复审相关事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办法:以市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范围。复审时间:9月6日—9月10日。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对进入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现审查不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四)体检(9月13日—9月17日)。通过复查人员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体检,如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五)公示(9月18日—9月24日)。各市委组织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六)决定聘用(9月25日—9月30日)。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含市、区,下同),县级组织部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原则上,河北生源毕业生应分配到原籍所在县。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及职务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七)岗前培训(10月10日前)。各市委组织部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五、任职方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六、待遇和保障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一)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二)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三)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代偿办法另行制定。(四)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五)在村任职2年期满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六)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七)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八)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七、管理及服务(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三)聘用期间,发展入党的,必须在任职村履行入党程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七、纪律与监督选聘工作必须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6200(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311—87908490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石家庄市:建胜路普圆街2号市委组织部农村处836房间联系人:徐利波电话:0311—86686452承德市:开发区行政中心北楼614室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科联系人:于建龙电话:0314—2050745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14号(政府中院)313房间联系人:赵小宝电话:0313—2028690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95号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科联系人:李跃峰电话:0335—3220141唐山市:西山道1号市委组织部联系人:陈海亮电话:0315—2802930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28号燕青酒店406房间联系人:李洋电话:0316—2336596保定市:东风西路5号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处305房间联系人:张扬电话:0312—3089695沧州市:御河路1号市委组织部联系办联系人:吴斌电话:0317—2085013衡水市:育才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寰宇写字楼301室联系人:崔博磊电话:0318—2229339邢台市:新西街166号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科联系人:王文丑电话:0319—3699397邯郸市:人民路178号市委组织部基层处联系人:郭绍林电话:0310—3111565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201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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