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宝鸡公务员考试在哪考
乘车路线:市内乘公交17路、20路、51路等公交车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乘车路线:市内乘公交3路、38路、40路、48路等公交车在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站下车即到。
乘车路线:市内乘公交15路、81路等公交车在宝鸡铁路技师学院站下车即到。
乘车路线:市内乘38路在陈仓园站下车即到,乘53路、31路等在陈仓园站下车向南100米即到。
二、宝鸡市人才补贴政策
宝鸡市人才补贴政策:对工业企业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住房生活补助(分5年等额发放)。
1、宝鸡市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清华大学毕业生,经公开招聘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2、宝鸡市引进、清华大学毕业生到辖区企业工作(含非公企业,下同),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享受企业人员待遇。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人事关系保存在专业对口的市属全额事业单位(不受编制、岗位限制),保存期限为5年。人事关系保存期间,其档案工资按事业单位在岗人员管理。期满后,人事关系正式转入事业单位或供职企业,也可视情况延长保存时限;
3、被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清华大学毕业生,市财政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费补助,安家费分5年等额发放;
4.、宝鸡市财政给引进的、清华大学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发放生活补贴,连续补助5年。在市属、县区属企业工作的毕业生,每月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1000元、15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在驻宝中、省企业工作的分别给予800元、1300元、1800元的生活补贴;
5、对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非公企业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清华大学毕业生,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部分,由市财政补助三分之二,连续补助5年;
6、凡被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清华大学毕业生,由市住建局免费提供公租房一套或由市(县、区)财政发放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0元,连续补贴5年;
7、正式聘用人员在原单位工作年满一年后,经本人申请,组织考察,可安排在镇、街挂职任党政副职领导一年,挂职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列为后备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1、申请人属驻宝工业企业自主培养、全职招引高端人才(含从市域外新引进人才、在外宝鸡籍返乡人才和本地高校毕业生),且属《宝鸡市人才分类目录》范围内的A类、B类、C类人才;
2、申请人与驻宝工业企业(不含在宝鸡市外设立的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年以上;
3、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
1、《宝鸡市高端人才住房生活补助申报审批表》4份;
3、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1、申请人填写《宝鸡市高端人才住房生活补助申报审批表》,附有关佐证材料交企业初审;
2、企业初审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复审;
3、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复审通过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4、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公示,报市政府审定;
5、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住房生活补助每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综上所述,住房生活补助从发生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以申请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住房生活补助按年发放,5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剩余部分不再发放。住房生活补助每人限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三、宝鸡市住建局官网领导
1、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齐晓辉同志,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市政府直属机构副主任、主任,市级部门正职、一级调研员等。
2、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党组专职副书记马平科同志,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3、协助齐晓辉同志负责局系统党建和局办公室工作,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人事教育、精神文明、目标责任考核、财务和信息管理工作。
4、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一鸣同志,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副区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
5、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及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公房管理、招商引资、“三供一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6、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军让同志,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7、负责项目投资计划、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项目投融资等工作。
8、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霍兆宁同志,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9、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村镇建设、城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节能、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治污降霾等工作。
10、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宝奇同志,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11、负责城镇燃气、热力供应、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工作,主持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主持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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