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仲永朗读节奏划分
1、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2、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3、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二、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的朗读节奏
1、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2、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3、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三、份仲永文言文停顿符
1.份仲永文言文停顿符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北宋朝(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
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听说;知道 28.泯然:完全。
指仲永的才华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通悟:通达聪慧 32.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3.固:本来。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8.谒: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39.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0.异焉:对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贤:胜过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6.尝:曾经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①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②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③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④自是|指物作诗位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⑤父|利其然(有很多基本上没停顿,你这个问题好难回答啊,查又查不到,我还要自己给你打,哎,100分不好挣啊!!)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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奂山山市,邑、八景之一也。然、数年恒不一见。孙公子禹年,与、同人饮楼上,忽见山头有孤塔耸起,高插青冥。相顾惊疑,念近中无此禅院。无何,见宫殿数十所,碧瓦飞甍,始悟为山市。未几,高垣睥睨,连亘六七里,居然城郭矣。中有楼若者,堂若者,坊若者,历历在目,以亿万计。忽大风起,尘气莽莽然,城市依稀而已。既而风定天清,一切乌有;惟危楼一座,直接霄汉。楼五架,窗扉皆洞开;一行有五点明处,楼外天也。层层指数,楼愈高,则明愈少;数至八层,裁如星点;又其上,则暗然缥缈,不可计其层次矣。而楼上人往来屑屑,或凭或立,不一状。逾时,楼渐低,可见/其顶;又/渐如常楼;又/渐如高舍,倏忽如拳如豆,遂不可见。又闻有早行者,见山上人烟市肆,与世/无别,故又名/“鬼市”云。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近塞上之人、有善术者,马/无故亡而入胡。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人皆贺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祸乎?”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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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了,哎,你愿把分给我就给,不给就算了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这个应该是对滴。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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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恙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起,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如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借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候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銍、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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