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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选举必须体现什么意志(党内选举必须体现什么意志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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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组织选举时选举采用什么选举方式

党内选举有两种形式,一是等额选举,一是差额选举。

党内选举必须体现什么意志(党内选举必须体现什么意志规范和完善)

1、所谓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这种选举的缺陷,主要是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缺少选择的余地,容易使候选人成为变相的指定当选人,不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也往往使选举成为走过场的形式。

因此,党内选举对等额选举的范围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只限于党的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2、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都要实行差额选举;

其中委员会委员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常务委员会候选人名额,要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二人。

差额选举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3、此外,在党内的选举中,还有一种不提出候选人直接由选举人“海选”的办法。这也是差额选举的一种形式,适用于党员数量较少、党员之间比较了解的党组织的选举,党支部选举中用这种形式的比较多。

党章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使选举人不受候选人在场的影响,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

选举权即参加选举的权利。就党员或党员代表而言,就是在党内选举中,按照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党的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此相联系的是被选举权。就党内选举而言,指的是党员在党内选举中被选为党的各级委员会成员或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以及在党员登记中被不予登记、暂缓登记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外,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临时所在单位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内选举权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一是所有党员或代表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和公平竞争;二是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国共产党网-规程与方法——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一)

二、党员享有什么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2021年1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公布。作为党员,你了解党员具体有哪些权利、怎样行使权利、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吗?

2、今天党员小书包就先带你一起了解党员享有的权利之一——党内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党内选举中是一对相依相随的概念。选举权,是指党员在参加党内选举时,有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党的委员会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党员有被选为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4、党员在党内选举中,可以依据党内法规要求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提出和要求更换候选人;可以投票选举或不选举某人。党组织应尊重和保护党员的选举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和剥夺党员的选举权,不得妨碍党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党员也要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选举权,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5、党员行使被选举权需要注意什么?

6、在党内,被选举权是每个正式党员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和在留党察看期间的党员,没有被选举权。

7、党员是否可以自主选择放弃被选举权?

8、党员享有被选举的权利,也有请求放弃被选举的权利。党员在党内选举中,按照规定的程序被提名为党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委员会委员或其他党内职务的候选人后,如因健康状况、工作能力或其他正当原因,自己认为当选后不能胜任的,可以向党组织提出不作为候选人的请求。党组织应充分考虑党员本人意见,并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多数选举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9、如何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要建立健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期换届选举;

11、①要建立健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期换届选举;

12、②要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要作出负责的答复;

13、③不得搞“保证”选举,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或不选已确定的候选人,另选他人或自己,也可以投弃权票;

14、④每一个党员或党代表,应该正确对待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应该尊重别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志。

15、⑤有关的党组织对于侵犯选举人与被选举人权利的行为,应立即制止,严肃处理。

16、⑥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则,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三、党支部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是什么

党支部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如下: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以及在党员登记中被不予登记、暂缓登记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外,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临时所在单位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内选举权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一是所有党员或代表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和公平竞争;二是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都要实行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党章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使选举人不受候选人在场的影响,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

在党的基层组织选举中,凡是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采用威胁、欺骗、拉拢、书写大字报、散发传单以及追查选票、虚报票数、打击报复等手段,或利用家族、宗派势力等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利、表达本人意愿的行为,都是损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

一经发现,有关党组织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和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可以作出选举无效、责令重新进行选举的决定(须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并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党支部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1)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报告。

(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1)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二)

OK,关于党内选举必须体现什么意志和党内选举必须体现什么意志规范和完善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