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市槐荫区的小学排名
济南市纬十路小学位于纬十路52号。始建于1938年10月。1979年定为市重点小学。该校校风严谨,师资力量雄厚,创新精神强,在教学、卫生、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多次受到省、市、区的表彰。
槐荫实验小学始建于1994年,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现有2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204人,教师81人,小学高级教师35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经过十六年的风雨历程,在各级政府和教育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及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已获得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济南市绿色学校,槐荫区教育教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营东小学,位于济南市槐荫区五院旁。济南市营市东街小学1989年9月,校园占地面积6670平方米,现由47个教学班,建于近2400名学生,95名教师。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人,小学高级教师45人。学历达标率100%。
4、济南市经七路第一小学(经七路一小)
济南市经七路第一小学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68号,为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命名的百所2010年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有24个教学班,学生超过一千人。
济南市纬二路小学,1920年建校。位于繁华的大纬二路,是我区的一座窗口学校。济南市纬二路小学济南市纬二路小学2002年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学校”,从1986年起连续12年被评为“市文明单位”。
二、槐荫区教育局电话
1、槐荫区教育局电话是0531-81255510;地址:张庄路367号。
2、根据中共槐荫区委、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槐荫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槐发〔2010〕5号),设立槐荫区教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3、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5、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按规定承担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6、统筹规划全区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按规定承担全区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等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上报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区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实施。
8、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有关工作。
9、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干部的培训及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社会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区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主任督学1名(副处级),科长(主任)7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槐荫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1、根据中共槐荫区委、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槐荫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槐发〔2010〕5号),设立槐荫区教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2、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4、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按规定承担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5、统筹规划全区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按规定承担全区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等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上报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区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实施。
7、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有关工作。
8、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干部的培训及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社会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区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主任督学1名(副处级),科长(主任)7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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