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修订)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2、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4、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5、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二章登记事项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6、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七条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7、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8、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9、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第三章登记申请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10、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1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2、(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13、(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4、(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15、(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16、(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7、(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18、(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19、(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七条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第四章受理、审查和决定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20、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2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个体营业执照登记条例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有的一类商事主体,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8月底,全国实有个体工商户6267万户,资金数额5.1万亿元,平均每户个体工商户可带动2.9人就业。个体户的数量如此惊人,其涉及的经营的范围很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补充规定的内容如下,“《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在经营中难免要发生改变,下面就介绍一下具体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变更手续:一、组成形式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大部分经营者都选择的是个人经营,就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家庭经营是以家庭全部财产出资,所以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变更组成形式一般为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家庭经营更为个人经营手续很复杂,不作详细描述。二、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日常经营中很多经营者想变更经营者姓名,并对工商部门不予变更表示不理解,其实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如果执照变更了,你能到银行把别人的帐户变更给你吗?你能把别人的驾驶执照变更给你吗?同样个体工商户是公民个人的一种属性,不能变更。三、字号名称字号名称的变更只有二种情况,登记注册时没有登记字号的变更为有字号名称,登记注册时登记有字号的变更为新的字号名称,但不能重名,如有重名,需对方注销登记后一年方可使用。准备材料有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变更场所需提供新地址的租房协议、房产所属证明文件。经或场所变更一般在区县一级变更,跨省不能变更,跨地区手续复杂,不如重新办理。五、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变更一般性经营范围(在原来的范围上增加不用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需提供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增加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就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下来后持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主要有上面几种类型,还有很多小类。营业执照上必须填写经营范围,当然如果之后需要增加或者减少经营范围的,可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
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三、民法典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有:
1、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3、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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